青秀区通报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作者:徐海郴
发布时间:2021年09月18日 1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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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青秀区房屋管理所原所长黄进伟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015年10月至2018年5月,时任南宁市青秀区房屋管理所所长黄进伟,授意单位财务人员陆某通过虚列采购办公用品、聘用人员加班费等形式,从青秀区政府下拨给青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物业管理工作经费中,套取人民币63368.40元设立“小金库”,随后,该所陆续将“小金库”资金用于餐费等开支,共计支出人民币21372.60元,2018年7月黄进伟将“小金库”余款人民币41995.80元退回青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银行账户。2021年4月23日黄进伟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南宁市青秀区纪委监委)
编辑:杨意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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