宾阳县通报1起破坏营商环境典型案例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发布时间:2021年09月18日 15:14 打印

  宾阳县自然资源局四级主任科员陈明增违规向客商索要“中介佣金”问题。2019年初,陈明增在开展矿管检查工作中了解到,宾阳县某采石场需要找人融资合伙投资开采矿山,便向该采石场老板张某玉引荐了四川籍老板潘某,之后潘某与张某玉洽谈成功达成合伙投资开采意向。陈明增认为自己有功劳,投资方应付给其辛苦费,2019年7月向潘某索要60万元“中介佣金”。潘某予以拒绝,并未支付。2021年8月23日,陈明增受到政务记大过处分。(南宁市宾阳县纪委监委)

编辑:林贵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