宾阳县通报1起违规超标准配备、使用办公用房问题典型案例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发布时间:2021年09月17日 09:59 打印

  宾阳县司法局违规超标准配备、使用办公用房问题。2021年1月22日,宾阳县纪委监委对县直单位办公用房情况进行抽查时,发现个别单位存在办公用房超标问题后,立即下发通知要求全县各单位各部门自查自纠。2021年4月30日,宾阳县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到宾阳县司法局进行实地检查办公用房情况时,指出该局领导班子超标使用办公用房的问题。2021年6月3日,宾阳县纪委监委到宾阳县司法局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局办公用房超标问题仍未整改。经核查证实,该局党组书记、局长陈小辉实际配备、使用办公室面积27平方米,超标准9平方米。陈小辉作为单位“一把手”,在县纪委监委要求整改和县机关后勤服务中心指出办公用房配备超标后,仍未意识到这一行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严重性,未采取有力措施及时、主动整改,造成严重不良影响。此外,陈小辉作为宾阳县司法局党组书记,还存在其他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力问题。2021年9月9日,陈小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宾阳县纪委监委)

编辑:林贵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