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兰县通报2起澄清正名典型案例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作者:东兰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1年09月16日 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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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东兰县公安局长江派出所二级警长牙韩军“在处置韦某木毁坏梁某林、梁某能的苗木案中存在违纪行为”的不实举报澄清正名。2020年11月,群众实名向中央第二巡视组反映“牙韩军在处置韦某木毁坏梁某林、梁某能的苗木案中存在违纪行为”的问题。经查,未发现牙韩军在调查处置韦某木毁坏梁某林、梁某能苗木案中有违纪行为, 群众反映的问题不属实。2021年4月,东兰县纪委监委给予牙韩军当面澄清正名。
2.东兰县大同乡民和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主任覃洪涛“侵吞换届选举经费、收受回扣等问题”的不实举报澄清正名。2021年1月,群众来访反映覃洪涛“侵吞换届选举经费、收受回扣等”的问题。经查,民和村“两委”及驻村工作队已经把2019年民和村村委副主任补选和党员大会会议补助支付给与会人员每人30元的误工补助、就餐费每人20元,不存在侵吞行为。柳州市丰和养殖有限责任公司赞助民和村生猪养殖场11000元仍留存在民和村村集体经济账上,不存在收受回扣行为。群众反映的问题失实。2021年1月,大同乡纪委给予覃洪涛当面澄清正名。(东兰县纪委监委)
编辑:何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