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兰县通报3起党员干部、公职人员 酒驾问题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发布时间:2021年09月14日 1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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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东兰镇达文村村委副主任韦儒广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2020年11月23日,韦儒广饮酒后驾驶小型普通客车从东兰县电影院往东兰县交警队方向行驶,被执勤民警查获,经酒精含量检测,韦儒广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公安机关依法对其进行行政处罚。2021年2月,韦儒广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东兰县花神丝绸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李晔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2020年11月26日,李晔飞饮酒后驾驶小型轿车从东兰县东兰镇同拉村往东兰县城方向行驶,被执勤民警查获,经酒精含量检测,李晔飞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公安机关依法对其进行行政处罚。2021年3月,李晔飞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东兰县林业局绿兰林场直属林站职工吴卫平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2019年12月10日,吴卫平饮酒后驾驶小型越野客车从东兰县隘洞镇往东兰县伦界村方向行驶,被执勤民警查获,经酒精含量检测,吴卫平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公安机关依法对其进行行政处罚。2021年3月,吴卫平受到政务警告处分。(东兰县纪委监委)
编辑:何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