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州区:强化警示教育 杜绝酒驾醉驾
崇左市东亚糖厂党员干部黄某醉酒驾驶小型轿车,碰撞到路边的三辆小轿车,造成车辆不同程度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2021年4月22日,黄某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太平街道卜寨村村委委员王某酒后驾驶机动车,2021年5月20日,王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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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江州区纪委监委通报多起党员干部酒驾醉驾问题典型案例,在加强酒驾、醉驾警示教育上持续发力,点名通报曝光,推进以案促改,充分发挥以案明鉴、以案明纪的警示教育作用,筑牢党员干部思想防线。
江州区纪委监委印发监察建议书5份,督促发案单位用好反面活教材,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剖析问题根源,堵塞制度漏洞。今年以来,该区党员干部酒驾醉驾共立案28件,给予党内警告7人,政务警告3人,开除党籍2人。为了做好以案促改“后半篇”文章,江州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以丰富多样的形式开展酒驾醉驾警示教育,实现警示教育全覆盖。
“我承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争做‘拒绝酒驾醉驾’的践行者、劝导者、宣传者、垂范者,树立党员干部良好形象。”9月6日,该区罗白乡纪委组织全体职工签订《拒绝酒驾醉驾承诺书》。
根据江州区历年酒驾醉驾典型案例来看,农村党员酒驾醉驾占比较大。为了强化警示教育,罗白乡纪委督促各村(社区)加强农村党员的纪法教育,以签订一份《拒绝酒驾醉驾承诺书》、开展一次典型案例集中通报,召开一批警示教育大会等“三个一”酒驾醉驾警示教育活动为载体,警示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以案为戒,狠刹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酒驾醉驾”歪风,截至目前,该乡纪委已组织召开酒驾醉驾警示教育会20场次,警示教育党员干部300人次,签订《拒绝酒驾醉驾承诺书》100余份。
用好用活反面教材,增强警示教育冲击力。“我作为党员干部,我没有起到很好的表率作用,在乡纪委平时三令五申严禁酒驾醉驾的情况下,我还酒驾,我愧对组织,愧对群众。”板利乡渠麻村党员马某某当着在场50多名参会党员干部的面“现身说纪”,板利乡纪委以“当场宣布处分决定+违纪人员现身说纪”的方式,让接受警示教育的党员真正意识到制度“长牙”纪律“带电”。
“盘某某身为中共党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经江南街道党工委会议审议,决定给予盘某某党内警告处分。”在江南街道中渡社区党支部警示教育大会上,该党支部负责同志向全体党员宣布了对盘某某的处分决定,以案明纪,以案施教,给社区党支部全体党员上了一堂生动的警示教育课。(江州区罗白乡纪委)
编辑:林贵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