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洲区通报3起党员酒驾醉驾问题典型案例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发布时间:2021年09月08日 17:11 打印

1.长洲区倒水中学教师甘亮醉酒后驾车问题。2019年8月16日,甘亮醉酒驾驶摩托车行驶至龙圩区广信路松脂厂时,与一辆大型普通客车发生碰撞,造成甘亮个人受伤、中巴车及摩托车不同程度受损的交通事故。2021年2月,龙圩区人民检察院对甘亮作相对不起诉决定。2021年3月,甘亮受到留党察看处分。 

 

2.长洲区长洲镇龙华村委员会副书记陈志莲酒后驾车问题。2020年10月6日,陈志莲酒后驾驶摩托车途径包茂高速277公里处被民警查获,公安机关依法对陈志莲作出行政处罚。2021年9月,陈志莲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梧州市新兴二路小学副校长谢玲玲酒后驾车问题。2020年10月31日,谢玲玲酒后驾驶摩托车行驶至梧州市新兴二路第十五中学门口对出路段时被民警查获,公安机关依法对谢玲玲作出行政处罚。2021年9月,谢玲玲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梧州市长洲区纪委监委)

 

编辑:劳宛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