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风反腐这五年|河池:正风肃纪反腐 维护群众利益 守护政治生态的“绿水青山”
问责落实“两个责任”不力的党员领导干部385人次;整治政治立场不稳、行为不端、能力不足等问题,约谈1457人次;查处违反政治纪律行为案件198件、处分194人;通报曝光典型案例281期900多人次,立案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963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998人。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共立案2604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456人……
2016年8月30日,中国共产党河池市第四次代表大会在金城江区召开。5年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上级党委、纪委的决策部署,通过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以永远在路上的定力正风肃纪反腐,扎实开展脱贫攻坚、疫情防控、“六稳”“六保”等专项监督工作,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新进展、新成效,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强的纪法保障。
出台内容清单,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
市纪委积极协助市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市委常委会定期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50多次,制定《河池市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实施方案》,出台“两个责任”内容清单和谈话提醒、签字背书、述职评议、检查考核等制度,层层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
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深入开展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五年行动”, 针对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等问题,发放纪检(监察)建议书283份,对重要岗位人员廉政提醒谈话3195人次,问责落实“两个责任”不力的党员领导干部385人次,形成“知责明责、担责履责”的良好氛围。
突出政治引领,确保“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全市纪检监察机关精准有力推进政治监督,及时跟进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对广西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的学习贯彻和落实情况,围绕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开展监督检查,坚决整治政治立场不稳、政治行为不端、政治能力不足等问题,约谈1457人次。
实行政治监督“一季一清单、一月一督查”工作机制。5年来,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六稳”“六保”、人防系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政治建设六项任务”等专项监督检查,全市查处违反政治纪律行为案件198件、处分194人。
强化作风建设,一以贯之纠“四风”树新风
推动市委以高度政治自觉,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把作风建设作为永恒主题紧抓不放,坚决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
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聚焦监督执纪问责,紧盯群众深恶痛绝、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锲而不舍纠正“四风”,作风建设不断深入,党风政风不断向好。5年来,开展明察暗访529次,立案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963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998人。查处不担当不作为、工作失职渎职等突出问题677个,给予党纪政务处分757人。通过有查处问责,持续释放出纠治“四风”寸步不让、树立新风一以贯之,越往后盯得越紧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
持续精准监督,助推脱贫攻坚全面胜利
市纪委监委始终坚持人民利益至上,开展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三年行动,建立专项治理“6+2”工作机制,创新实施纪检监察干部“转作风、联基层、助扶贫”工程及“五查五纠五整治”产业监督。
构建完善市、县、乡、村“四级监督”体系,全过程加强对脱贫攻坚工作的监督检查,有效保障全市现行标准下76.52万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817个贫困村全部出列,10个贫困县(区)全部摘帽。全市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共立案2604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456人。习近平总书记对毛南族实现整族脱贫作出了重要指示。
坚持“严”的主基调,一体推进“三不”体制机制
准确把握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内在联系,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始终坚持严的氛围、惩的力度,把严惩、治理与预防结合起来。全市接收群众举报18410件,立案11320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0102人,移送司法机关166人;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213件,处分192人,移送司法机关10人;开展政法系统专项监督治理,立案147件,强化了“不敢腐”的震慑。出台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深化以案促改工作办法,督促问题整改379项,建立完善制度101个,扎紧了“不能腐”的笼子。开办廉政主题电视栏目《清风河池》,拍摄党风廉政专题片30部,建成18个廉政教育基地和一批廉政文化示范点,共21.8万人次接受廉政教育,营造了“不想腐”的社会氛围。
聚焦主责主业,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
完成市县监委组建挂牌、合署办公和人员转隶,实现对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完成纪检监察机关内设机构改革和派驻机构改革。全市139个乡镇(街道)全部设立派出监察办公室,并配备了专职人员,依法授予相应监察权限。
探索建立乡镇(街道)办案协作区建设,有效解决乡镇纪委办案力量不足等问题。在宜州、环江开展乡村振兴村级廉情监督联络站试点工作,做法在《中国纪检监察报》刊登。出台《河池市容错纠错实施办法》,容错纠错15人,为24名干部澄清事实,“暖心”回访教育562人次,133名受处分的领导干部重新获得提拔重用或职级晋升。其中,对宜州区屏南乡开展白玉蜗牛养殖项目出现的失误予以容错免责的做法获中央纪委肯定,编入中央纪委保障脱贫攻坚工作综述。
突出问题导向,巡视巡察成效“立竿见影”
创新“大数据+整改监督”模式,加强对中央、自治区巡视移交问题线索的跟踪督办,制定整改验收销号制度,全面完成牵头负责的15个方面、47项整改任务。坚持政治巡察定位,在常规巡察的基础上,创新开展专题巡察和提级交叉巡察,创建市县巡察一体化大数据综合分析平台,实现数据信息上下联动共享。
五年来,市本级开展8轮常规巡察、5轮专题巡察、5轮提级交叉巡察,各县(区)开展95轮常规巡察和14轮专项(题)巡察,实现届内巡察全覆盖。累计发现各类问题10410个,完成整改10212个。
坚持刀刃向内,队伍建设焕发新风貌
市纪委监委以学习作为纪检监察干部“立身之本”,锻造高素质专业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通过组织调训、自办培训、网络培训、“清风故事会”、青年干部讲堂、业务微课堂等形式,举办各类培训班,累计培训5000余人次。
同时,出台纪检监察干部“八小时以外”监督管理办法等34项制度。聘请特约监察员,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坚持刀刃向内,对执纪违纪、执法违法者“零容忍”。五年来,全市查处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案件82件,处分80人。
中国共产党河池市第五次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新一届市纪委领导班子,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将牢记初心使命,恪尽职守、勤政廉政,奋力推动全市纪检监察事业和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谱写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壮美广西河池篇章提供坚强的纪法保障。(河池市纪委监委)
编辑:何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