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州县:精准运用“四种形态”弹好钢琴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作者:韦美西 彭娜 发布时间:2021年09月01日 18:13 打印

  “希望你进一步提高责任心,严格按照值班要求做好值班相关工作,加强对值班工作制度的学习。”今年5月份,象州县妙皇乡政府党政办值班人员何某某由于离开办公室未转接电话,县应急局有火情需要该乡核实处置时未能及时取得联系,导致工作延误。分管乡镇政府党政办的领导对何某某进行批评教育,并督促相关值班人员举一反三,做好整改。

 

  这是象州县纪检监察机关精准有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一个缩影。

 

  今年以来,象州县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在警示教育、抓早抓小、重点环节上不断下功夫,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截至目前,全县纪检监察机关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共228人次,其中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166人次,第二种形态处理38人次;第三种形态处理8人次;第四种形态处理16人次。

 

聚焦重点领域,强化“长震慑”

 

  象州县坚持正风反腐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尺度不松,严肃查处党的十八大乃至十九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的严重违纪违法党员干部,做到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同时,紧盯“关键少数”及重要时间节点,围绕干部作风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执行、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等方面,坚决查处党员干部中不守底线、触碰红线的“少数”,果断用好“第四种形态”,对严重违纪违法涉嫌犯罪,执迷不悟、拒绝挽救的“极少数”依纪依法严肃惩处。

 

  去年9月29日,来宾市武宣县人民法院对象州县黑恶势力谭进敏进行公开宣判,其犯非法拘禁、抢劫、寻衅滋事、聚众斗殴、敲诈勒索等11个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余11名成员分别被判处十三年至二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处51.7万元至20万元不等罚金。针对谭进敏涉黑涉恶案背后的“保护伞”问题,象州县纪委监委组织精干力量进行深挖彻查,挖出了公职人员25多人,挽回经济损失200多万元。

 

聚焦精准画像,开出“良药方”

 

  象州县纪检监察机关立足早、抓住小,充分利用“大数据”平台,建立健全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干部廉政档案,实现一人一档统一管理。

 

  “经查,截至目前,韦某某同志于2016年6月24日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覃某某同志于2019年12月18日被诫勉谈话……”这是象州县纪委监委案件管理室利用“大数据”平台开展廉政鉴定的一个事例。

 

  象州县通过摸清全县干部的“底数”,综合分析信访、专项监督、执纪审查、巡视巡察、审计等方面的信息,多渠道掌握干部情况,做到随时可看、可查,定期抽查核实。2021年,已对全县5941名干部建立廉政档案,出具廉政鉴定16416人次。

 

  象州县通过廉政档案为党员干部“精准画像”,实时为党员干部“体检”,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恰当运用谈话提醒、函询、诫勉谈话等方式处理,帮助其查找“病根”,开出“药方”,提出改进意见,督促其整改落实,让监督对象既感受到纪律的威严,又体会到组织的温暖。“多亏了镇纪委找我谈话,让我能及时发现自己的问题,否则就酿成了大错。”罗秀镇政府干部覃某某在接受镇纪委的提醒谈话后感慨地说到。

 

  今年1-8月,该县纪委监委进行提醒谈话85件次、批评教育45人、诫勉谈话21人、警示谈话12人。

 

聚焦警示教育,打好“预防针”

 

  “2020年4月3日,韦泽山饮酒后驾驶小型轿车至水晶街运江路口路段时,被正在该处执勤的交通民警拦截检查,经检测属醉酒驾车。审判机关依法对其判决并将问题线索移送纪检监察机关。2020年9月,韦泽山受到降低岗位等级处分。”这是今年6月,象州县纪委监委在清风象州微信公众号上发布的一起典型案例通报。

 

  象州县把强化警示教育作为严明纪律和规矩的重要抓手,通过文件通报、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多种形式实名通报曝光,强化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震慑作用。同时,以召开民主生活会、开展纪法教育大会、通报典型案例、观看警示教育片、参观警示教育基地、印发《象州县以案促改警示教育读本》、旁听庭审等形式,利用鲜活的案例开展常态化警示教育,不断强化党员干部的纪律和规矩意识。

 

  “上半年,我委主要领导2次到政法机关召开纪法教育大会后,就有38名干部主动交代问题。”象州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

 

  今年来,象州县共召开纪法教育大会4次,组织35批次800多名党员干部前往象州县廉洁警示教育基地接受警示教育;组织旁听庭审2次100多人;通报曝光典型案例20起20人,进一步强化不想腐的氛围。

编辑:杨意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