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州县通报3起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酒驾醉驾典型案例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作者:象纪宣
发布时间:2021年08月25日 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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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象州县医疗保险服务中心干部韦绍卷醉酒驾车问题。2020年4月26日晚,韦绍卷驾驶小型轿车行驶至象州镇平安大道文明路口300米处,因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民警查获,经检测属醉酒驾车。检察机关将问题线索移送纪检监察机关。2020年12月,韦绍卷受到党内严重警告、降低岗位等级处分。
2、象州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职工廖磊新醉酒驾车问题。2019年12月31日,廖磊新驾驶未悬挂号牌的普通二轮摩托车行驶至象州镇朝南路教育局门前路段时,因操作不当导致翻车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经检测,廖磊新属醉酒驾车。审判机关依法对其判决并将问题线索移送纪检监察机关。2020年6月,廖磊新受到降低岗位等级处分。
3、象州县水晶河水利灌溉工程管理所职工韦泽山醉酒驾车问题。2020年4月3日,韦泽山饮酒后驾驶小型轿车至水晶街运江路口路段时,被正在该处执勤的交通民警拦截检查,经检测属醉酒驾车。审判机关依法对其判决并将问题线索移送纪检监察机关。2020年9月,韦泽山受到降低岗位等级处分。(象州县纪委监委)
编辑:杨意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