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宾市兴宾区人民法院原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卢统英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发布时间:2021年08月23日 10:17 打印

  日前,来宾市兴宾区纪委监委对来宾市兴宾区人民法院原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卢统英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卢统英违反廉洁纪律,收受他人案件介绍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已涉嫌受贿犯罪。

 

  卢统英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人民法官,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执法犯法,经济上贪婪,在党的十八大甚至十九大后仍然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共来宾市兴宾区纪委常委会会议审议,并报中共来宾市兴宾区委员会批准,决定给予卢统英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受贿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来宾市兴宾区纪委监委)

 

 

编辑:杨意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