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党风廉政教育中心2020年度部门决算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发布时间:2021年08月20日 12:21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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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自治区党风廉政教育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自治区党风廉政教育中心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自治区党风廉政教育中心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0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0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0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自治区党风廉政教育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自治区党风廉政教育中心为自治区纪委监委管理的相当于正处级财政差额拨款、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能是:承担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电化教育工作;编辑制作党风廉政教材、电教片等。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自治区党风廉政教育中心(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第二部分:自治区党风廉政教育中心 2020年度部门决(类)算报表(见决算公开01表-09表)


  第三部分:自治区党风廉政教育中心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0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0年度总收入2,480.68万元,其中本年收入 2,480.68万元, 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106.19万元,增长4.47 %。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经营收入 2,474.89万元,为事业单位在专项业务活动取得的经营收入,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103.99万元,增长4.39%,主要原因:2020年度收回以前年度应收账款。
  2.其他收入5.79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2.20万元,增长61.28%,主要原因:该收入为银行存款活期利息收入,2020年度银行账户的活期存款额比2019年多。
  3.上年结转和结余1,096.16万元,为以前年度经营结余。
  (二)本部门2020年度总支出1,867.20万元,其中本年支出1867.20万元, 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588.87万元,增长46.07%。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1,826.26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党风廉政教育中心日常运转发生的支出和完成各项业务
  工作任务而发生的项目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绩效工资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自治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的差旅费、培训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以及用于编辑制作党风廉政教材、电教片等方面的业务项目支出,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574.87万元,增长45.94%。主要原因:一是2020年缴纳2019年企业所得税;二是2020年编制外人员工资增加;三是2020年党风廉政教育丛书邮寄费增加(含2019年6-12期党风廉政教育丛书邮寄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15万元:主要用于职工除医疗保险外的社会保险支出,较2019年增加4.78万元,增31.10%。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基数调整等。
  3.卫生健康支出(类)10.08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较2019年增加5.79万元,增长134.97%,主要原因是:一是人员增加、基数调整;二是新增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4.住房保障支出(类)10.71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较2019年增加3.43万元,增长47.12%,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基数调整等。
  5.年末结转和结余1,709.64万元,为本年度和以前年度经营结余。


  二、2020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四、2020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支出。


  五、202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事业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事业运行经费支出1,553.19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320.12万元,降低17.09%。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和压缩宣传经费、培训费等支出。比2019年增加466.51万元,增长42.93%。主要原因是:企业所得税增加、编制外人员经费增加等。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941.5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2.1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929.45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车辆 0 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0 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 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本部门尚未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党风廉政教育中心2020年决算表

 

 

编辑:杨意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