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明:全面推行“小微权力”清单 保障村居阳光运行
“以前不是人不在就是公章不在,来回跑几趟都办不了事,现在一次就可以办完……”近日,在宁明县城中镇三华社区便民窗口办宅基地建设申请的居民阮某高兴地向我们说道。
今年以来,宁明县纪委监委为更好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工作有效衔接,在全县各村(社区)推行“小微权力”清单管理制度,紧盯基层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精准把脉“小微权力”,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全面实行“小微权力”清单管理制度,使村(社区)“小微权力”晒在阳光下,真正把服务群众落实到具体工作中,接受群众的监督。
该县通过对扶贫领域专项治理工作的信访举报以及村(社区)组干部违纪违法案件进行全面梳理分析发现,对村组干部的信访举报以及查处的违纪违法案件多集中在村(社区)集体利益、事项审批、低保申请、医疗救助等涉农惠农的“小微权力”行使过程中。为全面规范“小微权力”行使,该县积极探索实践,把管住村(社区)的人、权、钱、事、纪五个方面的“微权力”,严防群众身边的“微腐败”,全面实行“小微权力”清单管理制度,明晰“村干部”权力“边界”,划清了纪律“红线”,为“小微权力”套上“紧箍咒”。
针对基层“小微权力”行使过程中存在的职责不清、程序不规范、运行不公开、群众不知晓等问题,该县纪委监委充分发挥职能定位,会同县各职能部门和乡镇党委政府厘清村级权力清单。厘定出村(社区)常用“小微权力”清单23条,绘制权力运行流程图和便民办事流程图向群众全面公开,确保“微权力”照单运行,及时将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公开,方便群众办事。
为推进“小微权力”清单制度有效落实,该县整合各乡镇纪委纪检专干、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组成监督力量,以村为单位成立“1+N”小微权力监督工作站,村(居)监督委员会通过列席村(社区)会议、现场参与等方式,全方位、多角度对“小微权力”行使进行全程监督,并定期向乡镇纪委汇报,乡镇纪委每月到村(社区)进行遍访一次,督导各村级开展监督工作。
据统计,自“小微权力”清单全面推行以来,该县基层信访突出问题得到了有效遏制,重信重访数量明显下降,基层群众对村(居)组干部的满意度持续提升,“小微权力”清单释放出的治理效能初步显现。
“规范‘小微权力’行使就是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不受侵害,严防基层微腐败发生,保障乡村振兴建设健康发展提供坚强纪律保证。”该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宁明县纪委监委)
编辑:杜建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