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宁区通报1起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过渡期违纪典型问题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作者:杨冬梅 林红叶 发布时间:2021年08月16日 10:54 打印

  南宁市兴宁区昆仑镇八塘村委会原副主任方德理向危房改造户、改厨改厕户索要感谢费问题。2010年至2019年,方德理作为兴宁区昆仑镇八塘村坛屋坡包片村干部,在坛屋坡危房改造项目实施过程中,以请领导吃饭为由分别向三户危房改造户索要感谢费共计2600元。2019年在协助政府实施改厨改厕项目过程中,以申报材料不合格为由,向改厨改厕户索要现金200元。2021年3月,方德理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其违纪所得已全部退还改造户。(南宁市兴宁区纪委监委)
 

编辑:杨意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