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城通报5起党员、干部酒驾问题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发布时间:2021年08月11日 18:40 打印

  1.罗城仫佬族自治县青明山林场四堡分场副场长潘方未随身携带驾驶证、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2019年3月10日,潘方实施未随身携带驾驶证、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被公安民警当场查获,公安机关依法对其进行行政处罚。2021年1月28日,自治县青明山林场给予潘方警告处分。

   

  2.罗城仫佬族自治县罗城中学教师陆星佑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2019年4月15日,陆星佑实施无机动车驾驶证、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被自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民警当场查获,公安机关依法对其进行行政处罚。2021年3月22日,自治县教育工作委员会给予陆星佑党内警告处分。

   

  3.罗城仫佬族自治县小长安镇中心小学教师李莹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2019年4月26日,李莹实施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被自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民警当场查获,公安机关依法对其进行行政处罚。2021年3月22日,自治县教育工作委员会给予李莹党内警告处分。

   

  4.罗城仫佬族自治县四把镇大新村党支部党员罗友坤酒后无证驾驶无号牌电动车问题。2019年12月27日,罗友坤实施酒后无证驾驶无号牌电动车违法行为,被公安民警当场查获,公安机关依法对其进行行政处罚。2021年4月18日,四把镇党委给予罗友坤党内警告处分。

   

  5.罗城仫佬族自治县四把镇里胜村党支部党员刘万海酒后未戴安全头盔驾驶无牌照的机动车问题。2020年9月15日,刘万海实施酒后未戴安全头盔驾驶无牌照的机动车违法行为,被公安民警当场查获,公安机关依法对其进行行政处罚。2021年4月18日,四把镇党委给予刘万海党内警告处分。(罗城县纪委监委)

编辑:何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