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丹县通报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发布时间:2021年06月01日 15:36 打印

  南丹县文化广播体育和旅游局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原大队长赵静、副大队长黄惠、河池市业余体育运动学校派驻南丹县城关镇更垌村原第一书记韦冬翔出入私人会所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019年12月27日晚,赵静、黄惠、韦冬翔等3人在多个场所饮酒后,应邀进入南丹县城一家私人会所继续饮酒,酒后与他人发生肢体冲突,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韦冬翔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黄惠受到政务警告处分。赵静因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南丹县纪委监委)
 

编辑:林贵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