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山县把警示教育开到村(社区) 上好新任村干部“警示课”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作者:李知龙
发布时间:2021年02月05日 1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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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来运输材料的费用已经在人饮工程整体预算内,但是夏某某还向群众收取运输费,谋取私利。大家作为新上任村干部,要引以为戒,严守纪律底线,坚决杜绝此类现象再次发生!”近日,在凤山县金牙瑶族乡下牙村,该县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黄湖海结合该村发生的案例,到村部给新上任村干部上了一堂生动的“警示课”。
2020年,该县纪委监委派驻县委办纪检监察组开展走访活动时,有群众反映时任下牙村党支部副书记夏某某存在违规收取人饮工程费的问题。驻县委办纪检监察组立即组织调查核实,原来,下牙村老寨屯2019年实施的人饮工程预算已包括运输费、管道费、人工费等,但作为该村党支部副书记的夏某某隐瞒情况,违规向老寨屯群众收取二次运输费。2020年12月,夏某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为扎实做好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工作,发挥典型案件的警示震慑作用,该县纪委监委在该县村(社区)“两委”换届完成的情况下,派出工作人员到存在违纪违法问题较多的村(社区)召开警示教育大会,给新上任村(社区)“两委”干部上警示教育课。同时,对违纪款尚未退还到群众手中的,结合警示教育,召开清退违纪款现场会,让群众在正风反腐中更有获得感。截止当前,已召开村(社区)警示教育大会21场,召开清退违纪款现场会2场。
“下一步,我们要逐步对全县各村(社区)‘两委’干部开展廉政警示教育,提高新任村(社区)‘两委’领导班子的拒腐防变能力,夯实党的执政根基。”该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凤山县纪委监委)
图为警示教育大会暨清退违纪款现场会
编辑:林贵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