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秀县为脱贫攻坚中积极作为的4名干部容错纠错
“未经林业部门许可,不能使用国家天然林地进行厂房建设。”2019年,金秀县金秀镇纪委在日常监督中发现六段村委违规占地的问题线索后,立即深入核实该村委占用国家天然林地进行厂房建设的时间、选址、占用面积、审批情况等。
六段村曾经是位于金秀县城北部山脉上的一个深度贫困村,为了解决村集体经济收入低、茶农茶青大量囤积无法销售等问题,2017年,经过六段村民代表大会决议,打算建设村集体茶叶加工厂。
由于法制意识不强,六段村党总支部书记苏某某、村委主任莫某某等4名村委干部在未办理改变林地用途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占用六段村六段屯天水岭处面积为700平方米的林地拟建茶叶加工厂。
然而,茶叶加工厂仅建设一个多星期,就收到林业部门的停工通知,因涉及非法使用国家天然林地,茶叶加工厂必须立即停止建设。
意识到问题严重性后,六段村委主动依据处罚通知缴纳罚款,立即向金秀镇人民政府汇报情况,并向林业部门递交茶厂厂房用地申请。经有关部门审批,2018年1月,六段村村民们在茶山间建起了茶叶加工厂。
金秀县纪委针对此事同时启动问责程序和容错认定机制。莫某某、苏某某等4人受到行政处罚,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应追究4人的党纪责任。
茶叶加工厂建好后,2018年,六段村集体经济收入就突破4万多元,为实现整村脱贫摘帽做出了贡献。4名同志的行为在主观与客观上均是为了发展村集体经济,没有为自己、他人谋取私利,在茶叶加工厂建设初期也召开了村民代表大会进行集体决策。综合上诉情况,适用容错纠错机制。
最终,金秀县纪委对苏某某、莫某某等4名村委干部进行批评教育,免于处分。
“不能让敢于担当的党员干部既辛苦流汗又委屈流泪。我们将继续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三个区分开来’的要求,推进容错纠错覆盖全部问题线索和贯穿问题线索处置的全过程,确保制度落实到位,激励干部主动担当作为、积极干事创业。”金秀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来宾市纪委监委)
编辑:林贵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