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监委举行新任委员宪法宣誓仪式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作者:彭璇 发布时间:2021年01月29日 17:23 打印

自治区监委举行新任委员宪法宣誓仪式

在房灵敏同志的监誓下,吴波举起右拳庄严宣誓。(夏捷 摄)

 

  1月29日下午,自治区监察委员会在委机关举行新任委员宪法宣誓仪式。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纪委书记、自治区监委主任房灵敏出席活动并宣读任职决定。


  1月19日,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任命吴波为自治区监察委员会委员,并颁发任命书。按照《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宪法宣誓制度办法》相关规定,自治区监委举行宪法宣誓仪式。


  宣誓仪式现场国徽高悬,宣誓台上摆放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仪式开始后,全体起立,奏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随后,房灵敏同志宣读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吴波同志的任职决定。在房灵敏同志的监誓下,吴波举起右拳庄严宣誓。


  自治区纪委副书记、自治区监委副主任雷永达主持宣誓仪式。自治区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委机关副厅长级干部以及机关各部门负责同志参加宣誓仪式。

 

 

编辑:杨意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