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项重点工作”系列报道之十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发布时间:2021年01月29日 09:16 打印

“十项重点工作”系列报道之十

 

开展“六抓六提升”活动
推动案件查办工作高质量发展

——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委监委关于进一步提升案件查办质量的探索与实践

 

  自治区纪委监委将提升案件查办质量列入“十项重点工作”之一,通过抓好精品案件评选、制度机制建设、监督检查、调研分析、安全监管和素质建设六个重点,实现了案件查办工作质效新提升。

 

抓制度机制建设,规范流程管理
提升案件查办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水平

 

  紧紧围绕案件查办工作的全流程、各环节,规范“六个方面”制度,推动案件查办工作高质量发展。

 

  在问题线索分析研判方面,明确了线索排查重点和方式,提高处置效率和精准性。

 

  在案件查办方面,规范了案件集体研究、留置工作报告、措施使用和监管等内容,提升案件查办工作制度的全面性、规范性和科学性,确保案件查办平稳有序推进。

 

  在案件审理方面,通过强化审核把关提高案件质量,通过提级审理把好关口,有效防止案件处理畸轻畸重。

 

  在案件移送方面,细化案件移送材料、程序、时限,实现了纪法、法法衔接贯通高效。

 

  在以案促改方面,明确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的主要内容、程序,进一步促进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效。

 

  在错案责任追究方面,明确错案认定程序和追责流程,以错案责任追究倒逼案件质量提升。

 

抓监督检查,强化问题整改
提升案件查办工作质量效果

 

  通过开展“三查两监管”,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有效提升案件质量。

 

  “三查”,即自办案件专项检查,对委机关2017年以来158件自办案件进行专项检查;重点案件专项检查,对中央巡视组、国家审计署及环保督察、扶贫督查、中央扫黑除恶督导移交的案件进行专项检查;案件质量评查“回头看”,组织各市纪委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回头看”活动,现场调卷抽查134件。

 

  “两监管”,即措施使用监管,以强化措施备案推进审查调查措施依规依纪依法使用,以加强抽查检查确保措施不被滥用;涉案财物监管,组织委机关对党的十九大以来办案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管理情况开展自查自纠。定期核对涉案财物台账,督促及时上缴国库,推动涉案财物及时依规依纪依法处理。

 

抓调研分析,聚焦难点重点
提升解决问题针对性实效性

 

  做好“两分析一调研”,努力发现影响案件质量的突出问题并加以解决。

 

  做好专题分析。紧紧围绕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中央纪委明确的重点工作进行专题分析,形成分析报告31篇。及时召开委机关案件质量分析会,通报存在的案件质量问题,督促整改。每月对全区运用“四种形态”进行分析,形成分析报告12篇。

 

  做好综合分析,印发《开展政治生态分析研判工作办法》,明确每年至少开展1次政治生态综合研判,服务领导决策,助推广西政治生态不断净化。对党的十九大以来全区“一把手”违纪问题进行综合分析,提出强化监督工作意见。加强监督检查审查调查统计情况分析,精准服务领导决策,服务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高质量开展。

 

  做好基础调研,对影响案件质量深层次问题进行基础调研,召开委机关自办案件质量通报会,研究解决问题。对全区遗留案件办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调研并下发通知进行集中清理。

 

抓素质建设,夯实履职基础
提升办案人员业务能力

 

  办好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质量提升班,职务犯罪案件业务、案件审理业务培训班和“广西纪检监察干部大讲堂”等四个培训,为案件查办工作高质量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深化运用导师传帮带、以案代训、基层锻炼、书刊网络指导等四个机制,提高全区纪检监察干部查办案件的能力和水平。

 

  此外,抓安全监管,守牢安全底线,提升安全风险防范和处置能力。

 

抓精品案件评选,坚持“四高”标准
提升案件查办精品意识

 

  高站位推动评选工作。自治区纪委监委主要领导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副书记、秘书长担任副组长,委班子其他成员担任各小组组长,有效推动评选工作。

 

  高规格配备评委队伍。委机关各办案室主任,14个设区市纪委审理室主任担任评委,保证评选的专业性。

 

  高标准制定评选要求。围绕“二十四字”方针,采取“双人双次”“交叉评选”模式,制定评分细则和评选流程。

 

  高质量运用评选成果。对评出的案件通报表扬、汇编成册,供内部学习,切实把评选成果转化为案件质量提升的实际成效。

编辑:林贵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