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秀区以“三会两回访”为抓手 增强“不想腐”的自觉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作者:吕晓艺 发布时间:2021年01月22日 17:40 打印

“在庄严的庭审现场,亲耳听到昔日并肩工作的同事说出‘我认罪、我愧对组织、愧对家庭’等话语时,内心感到十分震撼,这样直观的警示教育,给我自己敲起了更响的警钟。”一名镇干部走出庭审现场时深有感触地说道。

 

2020年12月29日,万秀区纪委监委将警示教育大会搬到庭审现场,组织各镇(街道)党政负责人以及区征地办、区棚改办、夏郢镇征地办全体干部近50人,现场旁听夏郢镇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原副站长刘某某涉嫌贪污农村征地补偿款26万余元一案的公开审理,“零距离”接受警示教育。

 

刘某某原是乡镇干部、群众口中征拆工作业务能力较强的一线干部,然而却因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2020年11月13日被开除党籍和公职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在辖区内干部和群众中引起了强烈的反响。2021年1月22日,万秀区人民法院以刘某某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20万元。

 

为了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2020年以来,万秀区纪委监委做实做深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以“三会两回访”作为有力抓手,推进廉政教育、思想教育往实里走、往深处做,让“不想腐”成为党员干部以及公职人员廉洁从政的行为自觉。

 

将违纪违法案件转化为警示教育“活教材”,用身边案教育身边人。“刘某身为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廉洁纪律,利用职务便利承揽搬迁项目并从中获利。经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刘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在某中学党员大会上,该校党总支部书记宣布了校长刘某违纪案件的处分决定,随后组织相关人员召开了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举一反三,对照查摆存在问题。

 

“作为一名公职人员,尤其是学校领导,我们要明白肩负的职责重担,要努力规范办学行为,带头廉洁从教,时刻警醒自己慎用手中的丁点权力,筑起一道牢固的防腐墙。”2020年5月,万秀区教育局结合近年来发生在辖区教育系统的3起违纪案件,召开以案明纪专题警示教育大会,全区各中小学校校长在会上作出廉洁承诺。

 

处分决定不是纪律审查的“句号”,除了广大公职人员,被处分人以及所在单位更是需要加强廉政教育的重点。为了让犯错误的党员认识错误、真心悔过,案发单位切实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万秀区纪委监委实行回访被处分人、回访案发单位(党组织)的“两回访”制度,把“暖心回访”作为“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主要措施,使“一纸处分”变得更有温度。

 

“刚被处分的时候,特别是在村党员大会上宣布处分决定,还要表态认识错误时,我整个人情绪比较低落,一段时间开展工作也比较消极……”2020年9月,一名因酒驾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的驻村工作队员向回访的纪检监察干部倾诉了内心的想法:“看到你们这次来关心我、鼓励我,我已经能认识自己错误,坦然面对处分,我会努力工作,为决胜脱贫攻坚做冲刺!”

 

“既然党组织关系转到了你们村,村党总支就要对该名党员负起责任,不要担心是上级部门派下来的干部而觉得‘管不到’。”“驻村工作队员是你们局派出的,还需定期对其关心关怀,也要严格教育管理,维护好党员干部在群众中的形象。”不仅对被处分人进行了回访,针对案件暴露出教育管理不到位等问题,审理室干部还回访了相关单位(党组织),督促其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干部教育管理的主体责任。

 

2020年,万秀区纪委监委督促案发单位通过党员大会等形式宣布处分决定76次,开展警示教育大会(民主生活会)25场,回访受处分人50人,回访相关单位(党组织)36个,把处分决定“一张纸”变成一堂堂生动的“教育课”一面面令人反思的“镜子”,进一步提升以案促改的治本功效。

 

“多形式警示教育让干部以案为鉴,受到触动灵魂的警示教育,让被处分人深刻反思,又不失对工作的信心和冲劲,让案发单位举一反三,压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万秀区纪委监委负责人表示,通过多种形式分层级分类别开展教育提醒,提升针对性和实效性,切实增强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不想腐的自觉。(梧州万秀区纪委监委)

编辑:杨意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