宾阳县用鲜活案例唤醒“梦中人”
“彭韶峰在担任宾阳县昆仑公司总经理期间,将宾阳县和宾路道路、洋桥镇新区一期路网工程两个项目,通过与招标代理机构负责人打招呼的方式,明确由刘某某所挂靠的公司中标,并在上述两个项目的发包、施工、工程款手续审批等方面提供帮助,收受相关好处费共计25万元……”
以上指控,来自于宾阳县人民法院1月20日公开开庭审理的一起职务犯罪案件现场。按照《关于印发〈宾阳县职务犯罪案件旁听庭审工作办法(试行)〉的通知》要求,该县纪委监委组织县昆仑公司、县房屋征收补偿和征地拆迁中心、县土地开发整理储备中心及乡镇50余名中层以上领导干部旁听了该案庭审。
庭审现场,公诉人逐一出示书证、证人证言、被告人供述等证据,清晰地还原了彭韶峰利用其职务之便,收受贿赂为他人谋取利益的犯罪事实,当事人声泪俱下,当庭悔罪认罪,让现场党员干部“零距离”接受警示教育,也为纪检监察干部上了一堂生动鲜活的法纪公开课。
“去年还在一起共事,如今站在被告席上接受审判,除了惋惜之外更多的是警醒,同为重点岗位人员,我今后一定要引以为戒,审慎用好手中的权力,坚决不碰红线、不越‘雷池’,不要成为案中人。”该县昆仑公司一名领导旁听完庭审后内心很受触动。
用好身边鲜活案例,胜过空洞的说教。虽然宾阳县持续开展的警示教育活动也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传统的通报典型案例、观看警示教育片、参观警示教育基地、阅读贪腐分子忏悔录等警示教育方式,模式套路化、内容更新慢,参与活动的党员干部容易思想怠倦,产生“围观群众”心理,把警示教育当故事听、当电影看,震慑作用不佳。
要让警示教育直戳痛点、直击灵魂,就要深挖“身边”同类岗位、同级职务违纪违法者案例,让党员干部结合案例对照自查、由彼及己,让警示案例见行见效。为此,该县纪委监委不断在教育形式、内容上创新,力求教育针对性、实效性得到提升,真正做到警钟长鸣、以儆效尤。积极组织党员干部旁听职务犯罪案件庭审,已成为该县纪委监委和县人民法院促进纪法融合的一个常规方式。据了解,该县监委自成立以来,共向县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职务犯罪案件11人,县人民检察院向县人民法院提出公诉,并公开开庭审理5人。期间,共组织案发单位党员干部、纪检监察干部共258人次,旁听了5场法庭现场庭审。
宾阳县把认真开展“以案促改”作为坚持标本兼治、深化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分级分类建立典型案例资源库,选用层级接近、行业相同、岗位相似的案例,结合庭审旁听、宣布处分决定、民主生活会、家庭助廉等形式,实现同级同类警示教育按需定制。同时,完善处分决定宣布与受处分人员回访、案件剖析整改、个案通报曝光、警示教育同步进行的“四同步”机制,深化对党员干部的警示教育,扎实做好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去年以来,共宣读处分决定164次,督促全县各单位开展警示教育81场次,2000余人次受到教育,收集忏悔反思材料130套,剖析报告164份,回访教育112人,通报典型案例44起。(宾阳县纪委监委)
编辑:林贵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