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山县强化监察建议书执行推动以案促改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作者:林志清 发布时间:2021年01月18日 17:28 打印

  “根据县纪委监委下发的监督建议书,我们对全系统的低保金发放审核等进行全覆盖的自我检查,进一步完善单位财务、低保审批等制度,堵塞低保发放工作漏洞,切实管好用好人民群众的‘救命钱’。”蒙山县民政局有关负责人对前来了解监察建议书执行情况的县纪委监委干部说道。


  2020年7月,蒙山县民政局2名党员干部在低保金使用管理工作过程中,因违反工作纪律受到党纪处分。此前,蒙山县低保金领域出现多起“死人”领低保、低保审核不严等情况,多名党员干部被蒙山县纪检监察机关立案查处。蒙山县纪委监委研究决定,向低保金政策执行落实负主体责任的县民政局下发监察建议书,要求民政局建立建全财务制度,完善监督审核机制,堵塞工作漏洞,确保低保金切实发放到群众手中。同时,蒙山县纪委监委驻县民政局纪检监察组立足职责,督促民政局把有关监察建议扎实贯彻执行到位。


   如何做好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蒙山县纪委监委研究印发了《关于做好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深化以案促改立制工作实施方案》,推行“一书二展三会”以案促改的工作做法。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监察建议书上下足功夫,做深做实做细,促使监察建议书切实发威生效,督促相关责任主体,对相关问题开展整改、填补漏洞、防范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为确保监察建议书落实到位,蒙山县纪委监委明确“1名县纪委监委干部+监察建议所涉及单位的1纪检监察组组长或乡镇纪委书记”具体负责,跟踪问效。


  蒙山县纪委监委驻县民政局纪检监察组对县民政局所追缴回的19.3337万元低保金,进行再次督查,确保这笔资金依规依纪依法使用,防范问题再次出现。


  针对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金审核、发放等工作中发生多起失职失责问题,蒙山县纪委监委对县人社局下发关于加强城乡农村养老保险金申请和发放全过程监督管理的建议书。蒙山县纪委监委驻县人社局纪检监察组主动跟进监察建议书的执行落实。蒙山县人社局共追回违规领取的城乡居民养老金101953.9元,并完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制度16项,有效地填补制度漏洞,防范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蒙山县水库和扶贫易地安置中心根据县纪委监委下发的监察建议,共追回违规发放给13名财政供养人员公职人员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直接补贴”资金37750元。蒙山县纪委监委得知资金追缴到位后,督促县水库和扶贫易地安置中心尽快把这笔资金退回给相关的生产小组,确保监察建议书彻底落实到位,真切做好有关问题整改。目前,这笔资金正准备退还给群众。


  “我们将对监察建议书执行敷衍应付、不采纳不执行的单位及个人,实行严肃追责问责,让监察建议制度‘长牙’‘带电’,确保监察建议的权威性和有效性。”蒙山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说。


  2020年,蒙山县纪委监委共对9个单位下发监察建议书9份,整改问题20多个,完善相关制度32项,涉及整改的惠民资金33万多元,追回各类违规发放的资金约20万元。(蒙山县纪委监委)
 

编辑:劳宛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