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安县把警示教育课堂搬到庭审现场
“我因一时贪念迷失了自我,私欲膨胀,走上了犯罪的道路,毁了自己的后半生,我对不起组织的培养,更对不起一手把我拉扯大的父母亲。”审判庭上,被告人覃某在最后陈述时流下了悔恨的泪水。
1月7日上午,马山县公安局原治安大队大队长覃某受贿罪、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一案在隆安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为进一步加强警示教育的实效性和震慑力,做好同级同类警示教育,用“案中人”警醒“身边人”,隆安县纪委监委把警示教育课堂搬到庭审现场,把法庭当作“课堂”,组织100多名党员领导干部“零距离”旁听庭审。以政法干警收受贿赂、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典型案例为“镜”,以被告人覃某现身说法为“鉴”,以案言纪、以案释法“敲警钟”。
据了解,覃某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任马山县公安局金钗派出所副所长、马山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大队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收受贿赂,数额巨大,应以受贿罪追究刑事责任;收受好处费,为犯罪分子开设赌场充当“保护伞”,应以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追究刑事责任。
“这次旁听庭审对我触动很大!被告人走入法庭那一时刻,沉重的脚镣声犹如警钟敲响,直击心灵!”走出庭审现场的某基层派出所教导员表示,今后将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始终坚持正确的人生追求,常怀律己之心,常思贪欲之害,汲取深刻教训,引以为戒,坚决抵制诱惑,正确行使手中的权力,干净办事,清白做人,始终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对我们纪检监察干部来说,这既是一堂警示教育课,也是一堂生动的业务课。”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通过旁听庭审,提醒我们今后要进一步强化法治思维和程序意识,严格依纪依法履行职责,要从庭审的公诉、辩护、审判等角度去审视和收集证据,确保所收集的证据过硬,保证查办案件质量。
近年来,隆安县纪委监委坚持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在查办案件中同步开展以案促改工作,做实做细审查调查“后半篇文章”。充分利用典型案例作为警示教育题材,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坚持“一案一宣布、一案一剖析、一案一警示”,结合宣布处分决定开展警示教育,剖析问题根源,查摆管理漏洞,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定期组织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传达学习全面从严治党的有关文件、会议精神和典型案例通报,观看警示教育片,参加旁听庭审,参观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展馆,上廉政党课等,不断提高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促使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依纪依规履行职责,实现“查处一案、警示一片、规范一方”的效果。
2020年,全县共开展警示教育132场次,观看警示电教片100余场次,上廉政党课130期,组织旁听庭审教育1次。(隆安县纪委监委)
编辑:林贵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