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秀区用好“建议书”推动标本兼治
“关于‘针对执行案件的廉政风险点,完善相关工作机制’的建议,你院制定完善的3项制度作用发挥如何?有什么效果?”日前,万秀区纪委监委纪检监察室联合驻区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来到该区人民法院,对该院执行局原副局长黎某违纪案的监察建议书的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
2020年6月1日,黎某因工作失职失责造成不良后果受到纪律处分。该区监委随即向该区人民法院发出监察建议书,要求针对该案暴露出的问题开展警示教育大会深刻剖析,举一反三、对照查摆,强化执行案件的内部管控,完善相关工作机制。
2020年以来,万秀区纪委监委坚持标本兼治,做深做实案件查办的“后半篇文章”,针对查办的典型违纪违法案件,落实“一案一整治”“一案一规范”工作机制,注重运用纪律检查(监察)建议书直击案发单位存在的短板和漏洞,依规依纪依法提出合理建议。
“为了提升建议书的质量和作用,我们建立发送前沟通—发送后跟踪—逾期回复约谈的工作步骤。”万秀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坚持从一份建议书入手,从一次提醒开始,督促案发单位举一反三、整改落实、标本兼治。
在发出纪律检查(监察)建议书前,案件承办人员结合受处分人员违纪违法事实的特点和成因,透过案件本身深入查找案发单位在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监督管理、制度执行、作风建设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形成案件剖析报告,同时与案发单位进行沟通,确保提出建议的可行性,促使纪律检查(监察)建议书更能精准把脉、对症下药。
纪律检查(监察)建议书发出后,按照“谁建议谁跟踪”“谁监督谁跟踪”原则,由班子成员带领办案部门、派驻纪检监察组或镇(街道)纪(工)委,督促相关单位认真履行整改主体责任,及时查漏补缺、建章立制,以点带面做好以案促改、以案立制工作,充分发挥案件查办治本功能。
“发出建议书后,我们履行好监督责任,督促案发单位通过警示教育大会、廉政党课、撰写学习心得等引导干部从道德、纪律、法律等多层面汲取教育。”驻区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表示,对于完善制度以及制度的执行情况,还会通过“回头看”形式对整改情况跟踪问效,杜绝整改落实“点到即止”。
2020年,万秀区纪委监委、各镇(街道)纪(工)委、派驻机构共发出纪律检查(监察)建议书28份,督促案发部门(单位)召开警示教育大会(专题民主生活会)25场次,整改了一批问题,健全完善了一批规章制度,做到了“建议有落实,件件有回响”。
“我们还将纪律检查(监察)建议书的整改情况纳入区委巡察监督、‘两个责任’考核中去,切实体现纪检监察建议书的刚性约束和纪法效力。”万秀区纪委监委负责人表示。(梧州市万秀区纪委监委)
编辑:林贵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