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法治思维法治方式一体推进“三不”
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从统筹“两个大局”、确保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战略高度,鲜明确立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中的指导地位,为引领法治中国建设在新时代取得更大发展提供了强大思想武器。纪检监察机关作为政治机关、执纪执法机关,要更加自觉地学习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更加注重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一体推进“三不”,努力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的融合和最大化,在法治轨道上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以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惩治腐败,强化“不敢”的震慑效应
以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开展反腐败斗争,是习近平法治思想在纪检监察工作中的具体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后,纪委监委合署办公,履行纪检、监察双重职责,既执纪又执法。新形势新任务对纪检监察机关提出新要求,必须手握纪律和法律“两把尺子”,注重纪法贯通、法法衔接,做到纪法双施双守。对内必须坚持纪法贯通,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和监督执法工作规定,建立完善依规依纪依法履行职责、行使权力的具体程序和行为规范。对涉嫌违纪、职务违法、职务犯罪问题一体审查调查,促进依纪监督和依法监察、适用纪律和适用法律的全面贯通融合,一切从实际出发,一是一、二是二,严把事实关、程序关、法律适用关,确保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实践、人民和历史的检验。对外必须促进法法衔接,加强与公检法等部门有机衔接协作,建立健全线索双向移送机制以及线索核查结果反馈机制,强化反腐败工作合力。主动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调查涉及违法犯罪案件,要准确把握纪、法、罪的界限和标准,确保取得的证据与刑事审判要求标准相一致,经得起公诉机关和审判机关审查。必须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始终。运用好“四种形态”政策策略,无论是惩处严重违纪违法甚至涉嫌犯罪的极少数,还是抓早抓小、防微杜渐,都要注重教育人、挽救人、感化人,推动实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目标,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北海市纪委监委始终坚持“严”的主基调,以法治思维贯穿反腐败工作,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执法越严的强烈信号。如,2020年我们紧盯征地搬迁领域的腐败现象,严肃查处了市政府原副秘书长、办公室原副主任黄家钦,市土地储备中心土地储备科原副科长钟强龙,银海区土地征管办原主任谢海峰等系列案,起到了强大的震慑、遏制作用,有效净化了征地搬迁领域的政治生态,助推全市征地搬迁工作和重大项目加快落实落地。在高压震慑和政策感召下,2020年全市共有89名党员干部主动向组织交代问题,党员干部从惧怕被查处的“不敢”逐步向敬畏党纪国法的“不敢”转变。
以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深化以案促改,强化“不能”的约束作用
开展反腐败斗争,不仅要能打胜仗,更要善于“打扫战场”,举一反三搞好“战后重建”。深化以案促改是贯彻“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的重要举措,是搞好“战后重建”的有效载体,体现着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理念。但在具体实践中,有的单位对以案促改工作重视不够、办法不多、效果不明显。有的案件一查了之、一处了之,警示教育大会一开了之、整改方案一发了之,“好了伤疤忘了疼”。深化以案促改,关键在于以法治思维谋划、以法治方式推动形成制度管人管权管事常态长效,确保权力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运行。一方面,坚持问题导向,从共性问题、突出问题入手,综合运用纪律检查建议、监察建议等方式,督促相关地方和部门从长远角度、法治视野,与时俱进完善制度、堵塞漏洞,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另一方面,完善监督约束,推进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协调衔接,推动党内监督同其他监督贯通融合,使党员干部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习惯规范、公正、干净地用好权力。北海市纪委监委把深化以案促改作为推进“不能腐”机制的关键之举,研究出台《关于用好典型案例深化以案促改工作办法》,明确“改”的理念、路径和方法。坚持查处一案、剖析一案,把握案件内情内因,发现制度“豁口”,找准矫治“穴位”,充分用好纪检监察建议书这一有力武器,督促案发单位和相关部门查找风险隐患,织密制度“笼子”。如,在查处海城区海西派出所原所长张枭杰为涉黑涉恶活动充当“保护伞”的严重违纪违法案后,我们深入研析、找准症结,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给公安、住建、自然资源、水利、交通运输、海洋等相关部门开展以案促改,督促建章立制71项,实现了查处一案、警示一片、规范一方的综合效果。
以法治思维法治方式预防腐败,强化“不想”的思想觉悟
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领导干部出现各种出轨越界、跑冒滴漏,根子在于“总开关”没有拧紧。大量案件表明,腐败现象之所以屡禁不绝,有多方面的因素,但起决定性作用的是干部自身的思想、党性、人格。解决腐败问题的根本,就是要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推进预防腐败工作,加强党员干部的思想道德和党纪国法教育,解决好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问题,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严守纪律规矩、严明公私界限、严格家风家教,正确认识和处理公与私、亲与清、情与法的关系,加强自我改造,培育现代文明人格。在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法治中国进程中,领导干部是关键。要把法治教育作为领导干部的“必修课”和“打底工程”,教育引导领导干部坚定法治信仰、培育法治精神,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等基本法治观念,自觉增强法治意识和法治觉悟,真正弄明白哪些事能干、哪些事不能干,心中高悬法律的明镜,手中紧握法律的戒尺,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北海市纪委监委坚持把纪法教育作为一项长效治本工程来抓,常态化组织拟提拔处级领导干部参加任前纪法知识测试,采取线上线下结合的方式组织党员干部旁听法庭庭审,以“讲述”活动为载体开展正反典型教育,提升纪法教育的感染力和有效性,切实让党员干部因觉悟而“不想”。
善禁者,先禁其身而后人。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的重要讲话中,强调了法治队伍的“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对纪检监察机关来说,就是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学法作为能力要求、把懂法作为价值追求、把用法作为工作准则,进一步强化法治意识、法治思维、法治素养,努力锻造一支纪法双修、纪法兼备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推动纪检监察工作始终沿着法治轨道高质量发展。(作者系北海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
编辑:林贵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