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市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发布时间:2020年12月24日 09:17
打印
1.市民政局原党组书记、局长、一级调研员韦立汉违规接受服务管理对象宴请等问题。2018年至2020年6月,韦立汉多次接受服务管理对象黄某某、韦某某的宴请,并收受两人送给的茅台酒3件、钓鱼台白酒1件、丹泉酒8件、茶叶3盒,价值共计7万多元。收受韦某某送给的礼金1万元。此外,韦立汉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0年9月,韦立汉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违纪违法所得被收缴,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金城江区拔贡镇党委书记覃仁胆私车公养问题。2016年8月至2018年1月,覃仁胆先后违规使用拔贡镇公车加油卡为其私家车加油共计37次,累计金额1.04万元。2020年6月,覃仁胆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被收缴。
3.宜州区同德乡中心卫生院院长黄栋桥违规超标准发放增量绩效奖问题。2013年至2016年,黄栋桥任同德乡中心卫生院院长期间,违反相关规定,超标准发放增量绩效奖共计49万余元。2020年6月,黄栋桥受到政务记过处分。
4.东兰县电影公司违规发放津贴补贴问题。2016年至2017年,东兰县电影公司在发放放映补贴中,对本公司职工的放映片租费、折旧费应收未收,变相发放职工补贴共计2.064万元。2020年7月,该公司经理陈与方、副经理兼出纳韦家锋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副经理黄宏华、办公室主任兼会计韦小林分别受到政务记过处分,工会主席班荣干受到政务警告处分,违纪所得被收缴。(河池市纪委监委)
编辑:陈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