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县:“教育”与“震慑”宽严相济 26名干部主动交代问题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发布时间:2020年12月10日 18:31 打印

  “我主动坦白,希望组织能给我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不久前,横县某单位原负责人来到县纪委监委,主动交代了收受他人财物的违纪违法事实。


  “2004年,利用担任某乡镇主要领导职务便利,截留群众3万元青苗费……”面对县纪委监委工作人员查明的16年前的违纪违法事实,一名已退休人员悔不当初:“经过认真思考,我主动向组织交代,由于自己思想滑坡……”


  今年以来,横县纪委监委采取“教育”与“震慑”相结合的工作思路,教育引导26名干部主动向组织交代问题。


  谈话攻心,该县纪委监委始终把做深做细做实思想政治工作贯穿审查调查全过程。注重发挥领导首谈的优势,对于重大案件,由县纪委监委领导亲自上阵,利用好首谈关键时机,既严肃讲明案件查办的初衷和目标,又向谈话对象表达组织关怀,让谈话对象相信组织、依靠组织,端正态度,主动配合案件审查调查工作。如在查处横县水利局原副局长黄某严重违纪违法案件上,县纪委监委主要领导靠前指挥,与审查调查组共同研究分析案件,明确主谈人员、谈话重点和主攻方向。在对黄某采取留置措施后,由分管审查调查的副书记作为主谈人,第一时间与黄某开展谈话,表明来意,做思想工作,快速瓦解其心理防线。黄某在被留置后当天,就主动交代了组织尚未掌握的违纪违法问题。同时,强化政策攻心,通过政策感召使违纪违法人员充分感受到组织教育、帮助和挽救的良苦用心,唤醒其对组织的忠诚,主动交代问题,积极配合工作。


  强化震慑,一查到底、紧盯不放,惩治高压态势彻底打消了违纪违法人员“躲一躲”“避风头”的侥幸心理,形成强大的震慑。今年以来横县立案189件,处分110人,对2名涉嫌职务犯罪的人员采取留置措施,公开通报违纪违法典型案例13批次。通过开展“以案促改”为抓手,利用廉政党课、开展案例剖析、召开警示教育大会等多种方式,督促违纪违法党员干部认清形势、迷途知返。截至目前,共开展以案促改案件84件,召开警示教育大会80场,受教育人数达3000余人次。


  对主动如实交代问题的干部,该县纪委监委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在严格依规依纪依法定性量纪基础上,在处理上能轻则轻、应减则减,释放出“自查与被查不一样”信号。如横县某单位干部黄某,因收受他人财物被立案审查调查,经过组织教育,第一时间上缴违纪违法款项,并主动配合审查调查部门开展工作,主动寻找联系相关涉案人员,说服相关人员配合调查取证等工作。县纪委监委严格把握纪法事实基础上,综合考虑其认错悔错态度、案发时间节点、情节后果等因素,提出初步处理意见报上级纪委监委审核后,对其采取转形态处置减轻其处分。(横县纪委监委 黄忠明 叶烁群)

 

编辑:严雪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