拎着“乌纱帽”为民干事
——读习近平总书记《干在实处 走在前列——推进浙江新发展的思考与实践》有感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发布时间:2020年12月09日 18:03 打印

  “读万卷书,行万里路,胸中脱去尘浊,自然丘壑内营”,明朝书画家董其昌的名言道尽读书的妙义。近日,有幸拾起习近平总书记的《干在实处 走在前列——推进浙江新发展的思考与实践》一书,细读习近平总书记在担任中共浙江省委书记时的讲话、文章,受益匪浅,引人深思。


  2004年5月,习近平总书记曾在《浙江日报》发表文章,提出领导干部要拎着“乌纱帽”为民干事,而不能捂着“乌纱帽”为己做官。这一提法至今仍极具借鉴学习意义。什么是“乌纱帽”?就是官职,就是权力。但对于中国共产党而言,“乌纱帽”更具深层意义,意味为人民服务的责任,代表人民最大的利益,要求做好人民的勤务员。山东省寿光县原县委书记王伯祥就曾经说过“乌纱帽算什么,百姓最重要”。正是这样一位敢做敢言的书记,将寿光县的大棚菜推向全国,让贫困落后的寿光县变成全国百强县,生动地诠释党员领导干部的责任和担当。


  何为拎着“乌纱帽”?习近平总书记在2004年发表的《用权讲官德交往有原则》一文中给我们指明了方向,就是要算好三笔账。一是算好“利益帐”,坚持人民利益至上原则,以德润身,一身正气,给继任者留下好作风,给子女留下好名声;二是算好“法纪帐”,坚持法纪原则,切实增强法制观念,带头学法、懂法、用法和守法,三思而后行;三是算好“良心账”,坚持良知原则,对党和人民忠诚,注重官德,自我约束,自我反省,正确运用权力去造福于民。马克思曾说过,“不可收买是最崇高的政治道德”。只有坚持最基本的为官之德,才能真正做到对党和人民负责,对自己负责。


  拎着“乌纱帽”固然重要,关键在于为民干事。为民干事,衡量的标准就是老百姓的口碑,习近平总书记就曾说过,“政声人去后,民意闲谈中”。习近平总书记在担任中共浙江省委书记期间的讲话文章就给我们出了一剂“良方”:一是要端正态度,善待群众。群众利益无小事,衡量领导干部对待群众的态度,最基本的标准就是看你为群众做了多少好事,办了多少实事,解了多少难题。急群众所想,解群众所难,把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情当做自己的头等大事来办;二是方法对头,事半功倍。一方面要结合实际,突出重点,从当地的实际情况出发,抓住主要矛盾和关键环节,及时化解重大问题。另一面要讲辩证法,坚持两点论,找准平衡点,把党的方针政策和当地实际相结合,切实为群众谋利益。同时要善作善成,务求实效,把主要精力放在抓工作的落实上,求真务实,真抓实干,一抓到底,不出成效不罢手。


  “拎着‘乌纱帽’为民干事”,绝不是一句空话。每一个领导干部都是人民的公仆,要时刻心系人民,谋事为民,要拎着“乌纱帽”为民干事,而不能捂着“乌纱帽”为己做“官”,真正做到“但愿苍生俱饱暖,不辞辛苦出山林”。(南宁市纪委监委驻市工信局纪检监察组 宋彬源)

 

编辑:严雪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