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宁区:“清单+监管”模式 拧紧“一把手”用权“安全阀”
“这件事就这么定了!”这是兴宁区近年查处的某镇卫生院院长李某某的口头禅。李某某自认是“一院之长”,独断专行,对医院的物资采购、人事调整等重大事项和决策既不经过班子协商,也不经过会议讨论,利用公款大肆吃喝,把医院资金当作自己的“钱袋”。党的十八大以来,兴宁区纪委监委立案查处的科级干部中,担任或曾任“一把手”的有25人,占比23.58%。“一把手”出现作风或腐败问题,上行下效,往往会导致一个单位、一个系统的政治生态遭到严重破坏。
为严管权力任性,2020年南宁市兴宁区积极探索“一把手”有效监督机制,出台《“一把手”负面清单、“三重一大”事项清单、请示报告事项清单》(以下简称“三个清单”),分别为城区70个机关部门和镇(街道)开列“三个清单”,具体事项总计2892项。围绕“三个清单”的管理实施,落实公开、述评、督导、问责四项机制,以“清单+监管”模式,着力破解“一把手”监督难题,进一步拧紧廉洁用权的“安全阀”。
兴宁区纪委监委组织督察组对朝阳街道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
梳理薄弱环节和风险点,开列清单明确权力边界。指导城区各单位,梳理分析历年查处的典型案例及年度述职评议会、党风廉政建设检查考核工作等检查反馈的突出问题,找准管党治党薄弱环节和廉政风险点。聚焦议事决策、选人用人、镇属“三资”、招商引资、土地资源、城乡规划、工程建设等重点领域,量身定制本单位“三个清单”。实行城区纪委监委班子成员包干预审、区委常委班子把关审核机制,确保各单位清单制定质量。围绕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等事项,共列出“一把手”负面清单941项,强调“一把手”不直接分管人事、财务、物资采购和工程招投标等事项。从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等方面贯彻民主集中制要求,共细化“三重一大”事项清单953项。从请示、报告、报备三个方面开列请示报告事项清单共998项,切实规范“一把手”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并在城区范围内公开印发“三个清单”,明晰权力边界和纪律“红线”。
紧盯清单执行管理,开展多层级、常态化监督。上级监督方面,区委主要负责人每季度听取各党组织“书记引航担使命”主题活动情况汇报,对落实“三个清单”进行提醒督促;区委班子成员就重点工作推进迟缓、抓党风廉政建设不力等“一把手”负面清单事项,不定期约谈分管或联系单位主要负责人。巡察办将“三个清单”执行落实情况纳入第八轮巡察范围。纪委监委将“三个清单”执行作为派驻监督和同级监督切入点,组织开展日常监督检查111次,专项督查16次,列席监督各单位“三重一大”会议(活动)83次,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4项。同时,结合每月监督清单检查、专项工作、政治专项监督等,通过抽查各单位文件资料、实地察看重点工作推进情况、暗访干部纪律作风等方式,倒查“三个清单”执行落实情况,推动监督常态化。年内,兴宁区纪委书记与35名单位“一把手”开展谈心谈话,督促其履行好管党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
强化结果运用,倒逼主体责任落实到位。注重对“三个清单”实施管理的结果运用,将执行情况纳入年底述职评议和党风廉政绩效考评范围。充分发挥问责利剑作用,实行“一案双查”,聚焦“三个清单”执行,对主体责任不明确、工作推进不力、落实不到位造成不良后果的单位及其主要责任人,坚决依规依纪严肃问责。今年以来,结合“三个清单”,针对疫情防控不力、巡察整改敷衍、违规发放津贴补贴、防范火灾事故失职失责等突出问题坚决倒查责任,问责党组织4个,问责党政“一把手”12人,其中立案审查5人,给予诫勉等“第一种形态”处理7人。通过强化结果运用,倒逼“一把手”严格落实“三个清单”,在严于律己、作出表率的同时,把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抓实抓细抓具体。(南宁市兴宁区纪委监委 陈晨)
兴宁区驻区委办纪检监察组列席监督兴宁区侨联“三重一大”会议
编辑:严雪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