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川:一案双预审 助力案件质量大提升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发布时间:2020年11月17日 1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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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案子引用条规不准确,内部处理笺也缺少相关人员签名,请在正式移送审理前按照我们的反馈意见认真整改......”近日,陆川县纪委监委第四纪检监察室对某镇纪委办理的一起案件开展预审时亮起了“黄牌”。
2020年以来,陆川县纪委监委对乡案县审的案件,坚持 “查审联动” 一案双预审,强化案件查办和案件审理“两个环节”的高频联动、高效衔接,确保案件质量在审查阶段就抓实见效。
为提升案件工作质效,该县纪委监委要求案件承办部门在审查(调查)结束后,移送审理前,先提交其对应联系的纪检监察室对案件进行预审,主要从证据是否充足、程序是否规范完善等方面进行严格审核,堵住审查阶段易犯常犯的问题漏洞,对存在问题列明清单并提出具体整改意见,补证完善后再逐项检查对照整改效果,先行把好案件质量预审“第一关”。
同时,要求案件承办部门在把案件正式移送审理前,提前将审查(调查)报告提交案件审理室进行预审,由审理工作人员对审查报告存在的表述不清、责任区分不明、构成要件缺失等问题提出书面预审意见,并督促案件承办部门按照书面预审意见进行补充完善,引导取证,待补正完毕后方可正式移送审理,倒逼审查调查人员回头查找、审视案件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以实现对派驻机构、乡镇纪委查办案件的全方位指导,从而达到避免“返工”、高效补证、提高工作效率的效果。
“设置预审关口,实现把案件审查把关关口前移,不但提升了承办部门的办案能力,还进一步堵住了在审查阶段案件质量出现漏洞的缺口,这对提升案件质量至关重要。”该县案件审理室负责人说道。
截至目前,全县共开展案件预审27件,提出整改意见46条,并督促纪检监察组、乡镇纪委整改到位。 (陆川县纪委监委 刘秀芬 李秋萍)
编辑:覃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