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山区:抓实“教、改、管、转” 做好办案“后半篇文章”
今年以来,桂林市象山区纪委监委坚持把做好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作为一体推进“三不”体制机制建设的重要抓手,进一步深化标本兼治,努力实现“惩”“治”同步,不断推进纪检监察工作向高质量发展。
用好典型促教
“今天给大家通报的这几个案例,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十八大,特别是十九大后还不收手,不悔改,群众反映较为突出的问题。希望大家能以此为鉴,做到明白做人,干净做事,廉洁从政。”近日,象山区召开警示教育大会,深入剖析典型案例,教育党员干部要警醒、反思,切实筑牢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思想防线。
象山区持续培育并巩固拓展“一品牌三载体”警示教育模式。“一品牌”即将军桥小学廉政文化教育品牌;“三载体”即警示教育大会、廉政文化展、案例剖析会,通过宣读处分决定、通报违纪事实、印发忏悔录、制作警示教育片等方式,以案释德、以案释纪、以案释法,防患于“未病”。在将军桥小学建成廉政园和廉政文化走廊,每年可接受3000多名师生参观教育;在漓江边启动象山区清风步道廉政长廊建设,建成后预计每年可接受本地及周边地区3万余名党员干部及干部家属前来接受教育。全年召开全区性警示教育大会4次,开展基层警示教育宣讲活动44场次,直接受教育党员干部3600多人。印发8个典型腐败案例剖析和10名腐败分子忏悔书,发放到该区副科级以上干部和44名村党组织书记手中,实现了基层警示教育全覆盖,释放有腐必惩、违纪必究、执纪必严的信号。
紧盯问题促改
“通过党组织生活会,接受大家的批评指导,我深刻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思想上也轻松了,接下来就是认认真真的做好本职工作。”象山区一位受处分的基层党员干部表示。
象山区坚持把问题整改到不到位作为办案“后半篇文章”做得好坏的重要评判标准,抓违纪问题整改的同时也抓廉政隐患的销号。在被处分干部单位召开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和党组织生活会,用身边事警示教育身边人。实行一案一整改制度,通过下发纪律检查或监察建议书,达到处分一人,整改一片的效果。对问题多发行业和部门,分层次分区域分行业部署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以查办案件推动全方位治理。今年以来,该区纪委监委共制发《纪律检查建议书》2份、《监察建议书》3份,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9次,开展民生(扶贫)、卫生、建设、教育等领域专项治理行动7轮次,发现问题57条,立案5起,党政纪处分5人。
完善制度促管
象山区纪委监委不断提高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先后深入3家发案单位,召开廉政风险防控专题讨论会5场,帮助查找出高危风险点12个,制定防控措施21条。针对“一把手”腐败行为易发多发的现状,开展破解“一把手”监督和同级监督试点工作,制发《象山区落实“一把手”违规插手干预重大事项登记报告和“一把手”问题直报报告(试行)》等制度6个。针对重大事项决策部署落实,实行政治责任季度检查常态化机制。对创城工作中发现的突出问题进行立案调查,并责成创城办制定了《城市常态化管理工作方案》。全年共对案件暴露出的带有普遍性的问题重新建立14项长效制度,完善17项制度,废止2项制度,做到漏洞提前堵、风险预先防。
“处分的最终目的是为了改,改的终点在于防,而防的最好途径就是完善的常态机制和长效的制度。”象山区纪委监委党风室负责同志表示。
暖心回访促转
“你们还专门来家里进行家访,工作做得太细了,真是太感谢了。在这里我也表个态,请组织放心,我不会有思想包袱,今后一定会好好改正,全力把工作干好。”这是象山区纪委监委开展廉政家访时,一位受处分的干部发自肺腑的一番话。
今年以来,象山区通过“三访”即廉政家访、谈心回访,日常走访,创新履行纪检监察的教育职能。2020年以来共集中回访了2019年受处分的党员干部、公职人员47名,对3名受重处分干部进行了家访,对20名受轻处分干部进行了不定期走访,让他们既感受到纪律的硬度,又感受到组织的关怀,重新激发了干事创业的热情。(桂林市象山区纪委 石宗强)
编辑:覃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