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业:建立“三项制度” 做实做细“一把手”监督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发布时间:2020年10月29日 17:34 打印

  “你在任县残联理事长期间,存在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不够到位,‘三重一大‘会议未能落实‘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近日,兴业县纪委监委派驻交通局纪检监察组对被监督单位“一把手”开展政治监督谈心谈话,直指问题,提醒教育。

  

  今年以来,兴业县纪委监委紧盯“关键少数”,建立责任清单管理制度、政治约谈制度、年底述职制度等三项制度着力破解“一把手”监督难题。

 

  实行抄告制度,促明责。实行向县委、县政府领导抄告分管及联系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制度,充分利用“大数据监督平台”和政治生态监督系统,重点监督发现“一把手”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存在的问题,综合分析评估各镇、各部门政治生态情况,对发现“一把手”存在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等问题的,向县委、县政府班子成员发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抄告单,倒逼“一把手”履责过程从“被动”过渡到“主动”,达到梳理责任清单、强化落实意识、提升落实效能的效果。2020年以来,向县委、县政府班子成员发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抄告单1份,提醒函3份。

 

  实行政治约谈制度,促履责。由信访、案管、党风、巡察等部门分别将信访举报、案件查办、监督检查、巡视巡察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收集整理、分类汇总、分析研判后,形成约谈清单,再以一对一、面对面的方式对“一把手”在思想、政治、工作、管理、作风等方面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进行约谈提醒,对管党治党责任落实不到位、群众反映问题较多的进行批评教育,提出具体整改要求。今年以来,共对9个镇和15个县直部门“一把手”开展政治监督约谈。

 

  实行年底述职制度,促尽责。每年组织召开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年度述职评议会议,会前,落实专人对书面述职材料严格审核把关,要求既讲做法和成绩,又重查摆问题和不足,发现撰写不规范、问题查摆不实的,一律退回修改。会上,各镇党委书记和相关党(工)委书记,重点围绕履行管党治党责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执行廉洁纪律情况、上年度点评意见及突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等方面问题进行现场述职。整个述职评议会议通过“述、问、评、测”方式,对“一把手”进行综合考查、立体扫描,评议结果、述职报告纳入“一把手”廉政档案。今年,针对党风廉政建设现场述职、民主评议情况综合分析总体量化评价较低的3个镇、2个县直单位“一把手”,由县委领导开展约谈提醒,提出具体建议8条,责成限期整改。(兴业县纪委监委 李东燕)

 

 

编辑:覃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