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州区:“零容忍”严查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
“我酒后驾驶踏板摩托车被交警依法查处,我深刻认识到自己所犯错误的严重性,今天特地来交代这个问题,希望组织能给我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近日,“90”后干部彭某向纪检监察机关主动交代问题时说道。
今年以来,宜州区纪委监委始终坚持监督关口前移,强化日常监督检查,重点加大对党员和公职人员“八小时外”活动的监督,把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工作日饮酒及酒驾、醉驾等行为纳入干部作风大整顿重要内容,不断加大案件查处和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力度,以“零容忍”的态度推动改作风、促政风、带民风。1至10月,该区纪委监委立案查处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酒驾问题8件,印发典型案例通报1期,开展警示教育90场次,受教育6500多人次。
狠抓作风建设,督促各级党组织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明纪律要求,严格执行“禁酒令”,杜绝酗酒、违规饮酒,突出抓好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八小时外”活动的监督管理,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自觉远离“酒局”。针对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出现的诸如“交警不查车,酒后驾驶不担心”“酒后驾驶电动自行车,交警管不着”等错误认识,以及酒驾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各单位各乡镇及时提醒、批评、制止,杜绝酒后驾车。
发挥联动机制,该区纪委监委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的作用,与交警部门建立健全信息共享、线索移送的联合办案机制,交警部门在查获酒驾醉驾案件时认真核查涉案人员身份信息、收集政治面貌、工作单位等信息,按季度移送给纪检监察机关。纪检监察机关对交警部门移交的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问题线索建立台账,调查核实后对有关人员依纪依法快速处理。同时,纪检监察机关加大对酒驾醉驾案件办理全过程的监督力度,督促交警部门切实履行好职责,严肃查处酒驾醉驾问题并按要求移送问题线索。
抓好警示教育,该区纪委监委充分发挥查办酒驾醉驾违纪违法案件的治标功能,通过党校各类培训班次、干部会议、基层党组织会议等形式开展警示教育,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扎实做好查办案件的“后半篇”文章,教育提醒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切实增强纪律意识和法律意识,严格遵纪守法,本着对自己、对家庭、对社会、对组织高度负责的态度,自觉远离酒驾醉驾等违纪违法行为。(河池市宜州区纪委监委 韦朝阳)
编辑:陈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