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新:找准切入点,着力破解同级监督难题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发布时间:2020年10月21日 16:37 打印

  “强监督必须推深做实同级监督,作为县委书记,我将带头接受县纪委监督,今后在遵规守纪方面有需要提醒我注意的问题,请一定及时指出。”今年8月,大新县新任县委书记高贤斌在县纪委监委调研座谈会上,对开展同级监督工作提出要求,表达了带头接受并全力支持纪委监委同级监督的鲜明态度。

 

  近年来,大新县先后发生多名“一把手”领导干部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大新县委原书记赵丽严重违纪违法案件更是影响恶劣。为破解“一把手”监督和同级监督难题,大新县纪委监委按照“管好关键人、管住关键事、管到关键处、管在关键时”的监督思路,在强化同级监督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

 

  实现对权力的制约,是破解同级监督难题的关键。近日,大新县出台《关于加强各级纪委对同级党委及其成员监督工作的实施办法》,对监督内容、监督对象、监督方式、责任追究做进一步明确,为该县规范各级党组织权力运行,提升纪委监督同级党委的水平和实效提供了政策依据。

 

  强化同级监督,重点是管好“关键人”,管住“关键事”。大新县从“关键少数”权力和职责入手,将同级监督划分为四个层级,即县纪委监委对县委的监督,县纪委监委各派驻机构对县直各党组(党委)的监督,乡镇纪委对乡镇党委的监督,村级纪检监察小组对村两委的监督,并逐个层级制定负面清单。如对县委的监督,明确“一把手”不能以现场办公会、招商引资会、文件圈阅等形式决策“三重一大”事项;班子会议集体研究工作,“一把手”应末位表态等。如对村两委的监督,明确不能有“擅自决定村集体经济项目的立项、承包、招投标方案”“擅自决定本村享受误工补贴的人员和标准”等28条清单。

 

  县纪委监委在制定四个层级负面清单的同时,还要求各单位围绕廉政风险点制定本单位负面清单,为领导干部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划定“红线”。去年12月,大新县文化旅游和体育广电局原局长覃志贵因涉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违规插手工程项目等严重违纪违法行为被审查调查。针对原“一把手”违纪违法暴露出的问题,县文化旅游和体育广电局围绕议事决策、招商引资、工程建设等重点领域查找廉政风险点,相应制定本单位负面清单,进一步强化对领导干部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为确保管到“关键处”、管在“关键时”,大新县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日常监督和巡察监督齐抓。通过提醒督办、谈心谈话、参加民主生活会、提出纪检监察建议等多种方式,抓实抓细近距离常态化监督,对发现的领导班子成员出现的苗头性问题及时提醒,出现的重大问题及时向上级纪委报告。同时,充分发挥巡察“政治体检”作用,将“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作为巡察重点,对违规用权、违规用钱、违规决策等问题突出的领域开展专项巡察,着力解决“一把手”和领导班子弱化、虚化、边缘化问题。今年以来,县乡两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对各级各单位“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约谈提醒53人次,诫勉谈话3人次,制发纪检监察建议9份。发现科级干部问题线索12件,其中巡察移送问题线索2件,立案查处4人。

 

  “将事后监督向事前监督转变,将突击性监督向经常性监督转变,将结果性监督向过程性监督转变,是我们探索同级监督的努力方向,下一步我们还将在考核评价方式、指标等内容上进行细化,真正将同级监督工作开展好、落实好、运用好。”大新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黄巧表示。(大新县纪委监委 农丹妮、朱日耀)

编辑:林贵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