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山区:四“两”拨“千斤” 破解“一把手”监督难题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发布时间:2020年10月14日 17:04 打印

  “我们更注重发挥‘一把手’在统领全局上的关键性作用,通过推动上级‘一把手’抓好下级‘一把手’,压紧压实主体责任,促进各项工作落实”,象山区纪委监委主要负责同志表示。

 

  今年以来,桂林市象山区通过完善监督制度、织密日常监督网、打好措施组合拳,着力破解“一把手”监督难题。

 

  搞好“两述”,强化政治监督

 

  “以前我们每年只需要向区委述职,今年开始我们还要向纪委全会述职述廉,这样一来,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这块也要抓出成绩来才能过关啊。”象山区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唐华镁说。

  

  象山区通过制定《“一把手”搞好“两述”实施办法》,率先开展各单位一把手向纪委全会述职述廉试点,由区纪委委员对各单位一把手落实政治责任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进行问询、测评。组织8名党政主要负责人述职述廉,当场解答质询、接受点评,有力推动监督制度化常态化。深化党组织“一把手”向区委述职制度,开展落实中央疫情防控、“六稳六保”、脱贫攻坚和推进重大项目建设等监督检查37次,听取相关单位“一把手”情况汇报12人次,对落实重大决策部署不力的干部进行约谈问责8人次,问责管党治党主任责任不力领导干部17人次,述职述廉制度的刚性约束得到进一步增强。

 

  抓实“两谈”,细化日常管理

 

  推进实施党内谈话制度,印发《象山区各级党组织一把手开展党内谈话实施办法》,重点围绕落实“一岗双责”、巡察发现问题、群众反映问题、廉政风险防控等内容,及时开展“提醒约谈”“廉政约谈”,推动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1-9月区纪委监委约谈部门(单位)“一把手”、班子成员、重点岗位人员12人次,开展任前廉政集体谈话3次,17名提拔和调整的领导干部接受谈话并参加廉政考试,有力推动了“关键少数”主体作用的发挥。制定《上级党组织“一把手”对下级党组织“一把手”开展廉政家访实施办法》和《上级党组织“一把手”对下级党组织“一把手”日常走访实施办法》,通过开展八小时以外的廉政家访和对单位的班子成员、服务对象、辖区群众等进行日常走访,全面细化对“关键少数”的日常管理。对6名单位“一把手”进行了廉政家访,对4名“一把手”进行了日常走访,发现问题12条,努力做到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区委书记直接找我谈话,说实话对我的警示作用特别大,而且要求做到举一反三,我不仅要管好自己,也要带好整个班子。”象山区二塘乡党委书记蔡尧表示。

  

  严格“两报”,硬化制度约束

 

  “以前开会做决策还可以任性一点,现在不行了,任何不符合程序规定的决定和做法,班子成员或办事员都可以直报纪委监委,制度的笼子确实越关越紧了。”象山区一职能局“一把手”表示。建立领导干部事项报告“1+2”制度,在认真落实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的基础上,创新建立了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重大事项登记报告和“一把手”问题直报制度,实现对各级“一把手”和班子重大事项决策过程全程监督。先后对二塘乡、政府办、发改局、财政局、城乡建设局等5个重点单位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重大事项进行检查,抽查该区“一把手”个人事项报告和问题报告76件次,对报告不及时、不具体的3名领导干部进行了约谈提醒,坚决管好重点人、重要权、重大事。

 

  用好“两组”,深化标本兼治

 

  “很多问题平时可能我们自己都没有注意到,这轮巡察下来不仅帮我们发现了问题,更重要的是提醒了我们,监督了我们,避免了我们在小错中越走越远,到最后变成不可收拾的地步。”象山区民政局负责人表示。

 

  充分发挥巡察组的“利剑”作用,对各单位一把手开展全方位的政治体检,并逐个单位形成“红脸出汗”问题清单,抄告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对存在主体责任落实不力的一把手进行约谈提醒,做到每轮巡察都是一次全面的监督。截至目前,共组织开展10轮常规巡察,巡察79个单位,发现涉及各单位“一把手”问题21个,移交问题线索15条。不断发挥派驻纪检监察组的“探头”作用,通过专项检查、督促整改、参加会议、列席民主生活会等方式,加强对驻在单位“三重一大”事项、民主集中制等执行情况的监督,给“关键少数”的权力套上“缰绳”。坚持“一案三查”切实让纪律带“电”、制度长“牙”,共查处主体责任失职失责3件,监督责任失职失责1件,对各级“一把手”立案2起,党政纪处分4人,其中科级干部1人,发出纪律检查建议书和监察建议书3份,合力实现对“一把手”履职用权的全方位监督。(桂林市象山区纪委监委 石宗强)
 

 

编辑:王健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