邕宁区:加速信访办理 重复件积压件“销号清零”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发布时间:2020年10月10日 10:50 打印

“截至9月底,重复举报、久办未结的‘老大难’问题已全部销号清零,实现了信访举报‘零暂存’‘零积压’目标。”近日,在南宁市邕宁区纪委常委会上,信访室负责人通报了上述情况。

 

据统计,邕宁区纪委监委2018年至今未结信访件20件,今年以来收到的重复信访件53件,合计占该区纪检监察机关待办信访总量的50.69%。这些重复件积压件多数涉及征地拆迁、山林纠纷等方面,有的甚至是涉法涉诉案件,其反映的问题疑难复杂、矛盾冲突较多,是导致缠访、闹访、重复访、越级访现象多发的重要根源。

 

对于业务外举报件,信访室收到后引导群众到系统外相关部门反映,派驻机构通过电话或实地访谈的形式跟踪办理结果,督促归口监督的部门落实办件主体责任,从源头上解决问题,促进“息诉罢访”。对于业务内重复举报件,信访室则按照首办责任制续转初信初访的首办责任人,减少流转环节,避免重复审批,提升流转效率。


    “1-9月,重复举报件的研判、审批和分流时间从往年的5天压缩到3天,原因在于我们建立‘信访室+派驻机构+归口监督单位’信访办理联动机制,打造引流办理‘直通车’,分流效率大大提高。”邕宁区纪委监委信访室小李介绍到。

 

除了高效分流,做好信访件流转的“后半篇文章”则是邕宁区推动重复件积压件“销号清零”的另一个重要手段。邕宁区办件过程中用好指导协助、督促办理和通报曝光三项机制,压实承办部门办件责任。实行“一件一指导”,对于乡镇纪委和派驻纪检监察组办理的即将超期信访件,指定由一个纪检监察室进行连线指导、提级协助。实行“一件一督办”,对于未办结件,向各承办部门发送书面督办函,实行一张清单督到底,办结一件,销号一件。实行“一月一通报”,对于信访件办理数据进行每月通报,把应办结数、已办结数、超期未结数和办结及时率等数据进行书面通报、统一排名,形成比学赶超、齐头并进的浓厚氛围,提振干部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同时,对于连续两期排名靠后、工作迟缓的部门,由纪委监委主要领导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

 

群众匿名反映蒲庙镇某国有林场场长违纪问题的线索(含多次重复反映)交由该区纪委监委第三纪检监察室办理,但由于线索模糊、时间跨度大等客观原因,一直处于在办的处置状态。经协管领导、分管领导分别约谈后,该承办部门加强力量统筹,集中精力攻坚,先后四次到该林场调阅了有关账目材料和合同原件连夜梳理分析,且同步开展相关谈话工作,打通账目材料等证据所指向的定性关键点,最终将该条积压线索顺利办结。

 

“重复件积压件要求‘销号清零’,但办理的质量不能‘销号清零’。”邕宁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为确保信访件办理质量,信访件承办部门负责人、指导协助的纪检监察室负责人、委机关分管领导对信访件办结情况进行严格把关,逐一审核签字。年内,该区还组织开展办件质量交叉检查7次,各承办部门互帮互评互查,严格把控办件质量关。

 

今年以来,邕宁区纪委监委收到群众来信来访反映问题144件(含积压件20件),累计办结检举控告类信访件127件,办结率高达88.19%,其中,重复件积压件“销号清零”73件,在南宁市信访件办理质量检查评比中连续三次获得良好以上。(邕宁区纪委监委 梁沛亮 周颖)

编辑:陆蒙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