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等: 做实做细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发布时间:2020年09月07日 10:32 打印

  “2015年至2018年,时任县疾控中心主任、副主任和出纳、会计等多名中层以上领导干部通过虚开票据报账的方式,虚报套取公款40多万元,作为个人岗位津贴用于个人生活开支。2019年以来,先后有14名同志因违纪违法问题受到立案审查、监察调查……”

 

  近日,一场气氛凝重的处分决定宣布暨警示教育会在天等县疾控中心举行,该县纪委监委现场宣布对县疾控中心原主任冯某某等14人的处分决定,以案明纪,强化警示震慑效应。

 

  像这样深入案发单位,通过宣布处分决定、召开警示教育大会、观看警示教育片等方式,利用身边“活教材”,深入开展警示教育,推进处分决定“一张纸”到警示教育“一堂课”的延伸和深化,达到处分一人、警醒一批、教育一片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记党的宗旨,挺起共产党人的精神脊梁,在该县已成为常态。

 

  “卫生疾控党组织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扎实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党员干部学习教育管理,建立有效的权力制约和内控管理机制,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一月一报告工作机制。”派驻纪检监察组负责人在处分决定宣布暨警示教育会上提出要求。

 

  为真正让处分决定宣布工作把准问题、触及灵魂、推动整改,该县纪委监委坚持不搞“大水漫灌”,做到“一人一案”。到受处分人所在单位宣布处分决定的同时,还要结合党员干部违纪违法事实和其所在单位、系统的政治生态和部门、行业特点,分析讲解相关政策和纪律规定,并安排派驻纪检监察组负责人列席会议,就具体整改目标和日常监督等工作提出意见建议。今年以来,该县派驻机构累计向被监督单位提出改进建议36条,督促改进工作措施17项、解决具体问题40余个。

 

  在同步推进处分决定与警示教育的同时,该县纪委监委不断创新教育方式方法,把“两现场”“两教材”作为一体推进“三不”机制建设的重要抓手,发挥以案促改、以案治本作用。

 

  “宣布处分决定、开庭审理‘两个现场’,让曾经身边的领导、同事现身说法,最容易给人直接的强烈震撼。”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到案发单位通报违纪违法案件,当场宣布处分决定,并对处分决定执行情况跟踪管理,做好以案促改等工作;组织案发单位领导班子成员旁听本单位、本系统职务犯罪案件的公开庭审,通过“身临其境”的方式,以案释法,警示震慑。今年来该县超过400名党员干部面对面接受警示教育。

 

  该县深入贯彻“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用足“椒乡警钟”案例和违纪违法忏悔录“两本教材”,采取图文并茂展示、拍摄警示教育片、剖析典型案例等多种形式,组织各级党组织深入细致地开展理想信念教育、纪律教育和警示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警醒反思。

 

  惩是为了治,治标更要治本。每查处一起典型案例,天等县都会梳理共性问题,分析个性问题,根据实际情况,运用纪律检查建议和监察建议“两个建议”,督促靶向整改“祛病根”,扎实推动以案促改。2019年以来,全县共发出纪律检查建议书16份、监察建议书19份,督促相关单位围绕授权、用权、控权等环节,完善制度措施33项,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扎紧制度篱笆,并将建议执行情况作为监督检查重点内容开展“回头看”,确保建议执行到位、整改落实到位。

 

  “我们坚持推进查处一案、警醒一批、教育一片,发挥以案促改、以案治本作用,做好审查调查‘后半篇文章’,有力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天等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许建松表示。(天等县纪委监委 农世繁 黄婧)

编辑:李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