宾阳县通报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发布时间:2020年08月28日 17:28 打印

  宾阳县新桥镇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所所长覃振杰等5名党员干部私车公养问题。2018年5月至2019年2月,新桥镇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所所长覃振杰使用单位公务加油卡为私家车加油2912.95元,副所长林自萍使用单位公务加油卡为私家车加油1968.67元,副所长张静使用单位公务加油卡为私家车加油1882.79元,干部韦彩新使用单位公务加油卡为私家车加油1784.77元,报账员覃群芳使用单位公务加油卡为私家车加油1709.13元。覃振杰作为所长,对单位公务加油卡管理不到位,对“私车公养”问题整改不到位,开展“私车公养”专项整治走过场,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2020年7月,覃振杰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林自萍、张静、韦彩新、覃群芳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宾阳县纪委监委)

编辑:林贵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