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著南天”颂张夔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发布时间:2020年08月17日 11:38 打印

  张夔(kui,二声),又名伯崖,号致尧,是澄海隆眼城(今广东省汕头市澄海区莲花镇隆城村)人。宋徽宗政和八年(1118年)进士,历任茂名知县、廉州通判、新州知州等职,是宋代著名的清官之一。

 

  宋朝时期,高宗皇帝颁优诏嘉奖张夔,并擢升他为廉州通判(宋代州府设置的长官,与知州共掌本州府的一切政务,南宋时为州副长官,专掌钱粮水利财务),至此他也与合浦正式结缘。

 

  这个“缘”还要从他任茂名县令时说起。张夔初任茂名县令时,县里有一豪绅犯法,想买通近吏向张夔行贿,他摆袖却金,并在察明豪绅犯法情由后毫不留情地将他定罪并把近吏革职。豪绅不服气,制造谣言恶意中伤张夔。张夔带着卷宗当面向太守说明情况。太守查明案情后,将豪绅定罪,还了张夔清白,并向朝廷推荐他,“南中清介,惟夔一人。”朝廷为此特下诏嘉勉,擢升为廉州(今广西合浦)通判。

 

持己清严 秋毫无取

 

  张夔任廉州通判期间,正值廉州以盛产沉香(即香木)和生金(未经冶炼的金矿石)而成为向朝廷定点进贡州府之时,张夔没有像先前到任的官员一样借此机会打通上下关节或满载而归,而是身体力行,每当开采沉香和生金的时候,他都带领吏属在公堂上专门设置案前宣誓,表明不取分毫的决心。在张夔的模范作用带动下,廉州沉香、生金的开采和经营风清气正,张夔因此以忠介清操著称天下。

 

能化谕群盗 令投戈自散

 

  张夔在廉州为官数载,深得百姓爱戴。当时,廉州山寇为害严重,占地扰民,搜劫财物。朝廷随即下令调集军队对山寇进行剿捕。在当时,许多地方官员都把此事当做建立军功,争取提升的好机会,而张夔并没有大动干戈去剿匪,而是以体恤民生为着眼点,主张采取安抚招安的方式,一方面“缴谕抚慰”,另一方面亲身深入山寇巢穴,对多数人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反复喻以利害,动员山寇限期解散,使他们“易刀剑为牛犊”,投戈归农。山寇敬重张夔的人品官德,不到十天时间便投戈弃恶从善散去,使得治境安宁,人民安居乐业。

 

言传身教 以正家风

  

  张夔一生以清节闻名天下,对子女要求严格。其子张昌裔任广西容州通判,他特意寄信告诫:“慎勿与人交水火,好尊名节重邱山。”子以此为座右铭,效孔子,持身守节,重礼好义,继承其父之风。昌裔不管是在哪任职,他一言一行均以父训为诫,严格要求自己,绝不苟且。

 

  张夔的一生以清节名闻天下,他持己清严,秋毫无取;他洁身自好,政声卓著;他言传身教,严守家风;他为官清正,耿直不阿;他爱民如子,铁面无私。宋高宗对他评价是:“南有张夔,北有周昕”。大器晚成的他,五十岁登仕,七十岁致仕还乡,所著《禄隐集》《和送举人》现存于《永乐大典》。南宋高宗绍兴二十七年(1157年)张夔逝世,终年九十岁。斯人已去,但是他对社会做过的贡献,为民办过的好事实事,却一直被世世代代的人传颂着。 (合浦县纪委监委 裴蕾)

 

张夔画像

编辑:林贵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