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个学”学深研透政务处分法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以下简称《政务处分法》),是深化国家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制度成果。《政务处分法》实施后,南宁市纪委监委通过“四个学”掀起了学习热潮。
提高政治站位学。要学懂弄通《政务处分法》,必须要从思想上认识该法出台的政治意义和现实意义,才能从行动上落实法律精神。《政务处分法》是首部全面系统规范公职人员惩戒制度的国家法规,也是国家监督体系的一部重要法律,其解决了监察对象处分依据不统一、非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依据不严谨等问题。要站在深化国家监督体系改革、完善国家法律法规的层面来认识该法出台的意义,将思想行动统一到该法上来。
压实两个责任学。结合“书记引航担使命”主题活动,南宁市纪委监委将该法纳入7月市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驻在单位、联系单位重点学习内容,要求各级党委(党组)通过党委(党组)会、中心组学习、专题辅导、专题调研等方式组织学习,不断强化公职人员的法律意识,切实加强对本单位公职人员的管理监督。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将该法的学习贯彻落实情况纳入本月监督检查重点,督促驻在、联系单位学到位、用到位。
线上线下认真学。通过党小组学习会、“微课堂”、“微讨论”、“青年学习汇”、钉钉和学习强国APP等多种平台,邀请纪检监察干部讲学、公职人员畅谈学习体会等多种手段加强对该法的学习,让各级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学懂弄通《政务处分法》。
结合实践运用学。为将《政务处分法》更好地运用于实践,部分南宁市纪委监委监督检查室、派驻纪检监察组将以前审结的政务处分案件进行“复盘”,即将以往的案例置于《政务处分法》下讨论,分析这些案例如果是《政务处分法》实施后,应该适用于《政务处分法》的第几章、第几条,用鲜活的案例领会好法律精神、落实好法律条款,准确把握《政务处分法》的内涵精髓,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法治观念、程序意识,进一步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南宁市纪委监委 董娜 李玲)
编辑:林贵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