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山区:“三步走”学好用好政务处分法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发布时间:2020年07月20日 18:06 打印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的出台,为我们纪检监察机关充分履行监督职能,提供了更加明确规范的法律依据,对审理工作提出了更高标准、更严要求。”这是象山区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的同志在学习《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时的体会。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以下简称《政务处分法》)全文发布以来,象山区纪委监委迅速行动,“三步走”推动学习走深走实。

  

  借助网媒迅速学。《政务处分法》发布后,象山区纪委监委第一时间动员全体纪检监察干部通过中纪委网站等平台自学《政务处分法》全文以及权威解读,通过使用“学习强国”APP了解热议动态,注重深研细究,学深悟透,着力提升纪检监察干部履职能力。同时利用微信工作群、QQ群及“清风爱廉”公众号及时将原文及解读资料转发给全区党员干部迅速学习,力促所有行使公权力人员学深悟透、自觉执行。目前转发次数累计50余次,撰写心得体会10余篇,营造浓厚学习氛围。
 

  交流研讨深入学。充分利用周例会、党支部会、个人自学等形式广泛学习条文内容,畅谈学习体会。深入结合象山区纪委监委“纪法大讲堂”业务培训系列讲座活动,全方面、多角度解读《政务处分法》。目前已组织召开培训讲座3次,累计参加学习120人次。此外为了更好的引导广大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象山区纪委监委及时更新廉政考试题库,将《政务处分法》纳入考试内容,以考促学、以学促用。
 

  立足职责贯通学。坚持把学习《政务处分法》与当前开展的各项纪检监察工作结合起来。对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等,围绕典型案例,组织审理室、纪检监察室等相关科室集中讨论《政务处分法》规定,尽快熟悉法律条文,将法律条文贯彻运用于工作实践中,在实战中深刻领会和融会贯通。目前已开展讨论1次,参与讨论30余人次。
 

  “《政务处分法》的出台,完善了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也释放了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纪检监察干部要认真学习贯彻《政务处分法》,不断提高执纪执法的规范化、法治化、专业化水平。”象山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象山区纪委监委 张晖)
 

 

编辑:林贵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