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川:“三学并举”深入学习贯彻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发布时间:2020年07月08日 12:02 打印

  “第十一条规定,‘主动交代本人应当受到政务处分的违法行为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给予政务处分’,充分体现了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

 

  “第二章第七条的六类政务处分,由轻到重,构建了完善的阶梯化的政务处分档次体系,符合惩戒与教育相结合、宽严相济的原则。”

 

  ……

 

  近日,陆川县纪检监察干部正在热烈学习讨论刚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以下简称《政务处分法》)。自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颁布后,陆川县纪委监委通过原汁原味课堂学、形式多样线上学、以案为例干中学等形式深入学习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迅速掀起了学习大热潮。

 

  原汁原味课堂学。以“每周一讲”、信息写作小组会议和支部主题党日活动为契机,组织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对《政务处分法》全文七章六十八条原原本本、原汁原味学习,逐字逐句精读法律条文,学深悟透政务处分法内涵精髓。在课堂中让纪检监察干部以学习原文、回顾《政务处分法》“诞生”历程、记录要点内容等方式开展学习,加深纪检监察干部对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条文的掌握和理解,自觉做到先学一步、深学一层。截至目前,已开展学习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2期。

 

  形式多样线上学。充分运用微信工作群、微信公众号、“陆川纪检监察”网站、“学习强国”APP等网络媒体转载法律全文及权威解读,对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进行全方位宣传学习,采取图文并茂的方式对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进行解读,让条例内容变得通俗易懂,让纪检监察干部通过网络、手机等媒体对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进行学习,并借助微信工作群交流学习心得、探讨问题困惑、发表学习感言,确保学懂弄通,学深悟透。目前,微信公众号、网站转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有关内容13条。

 

  以案为例干中学。组织全县纪检监察干部把深入学习贯彻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与实际工作、业务培训结合起来学,要求各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以案为例进行对照学习,尽快将法律条文贯彻运用于工作实践中,实现在干中学、学中干,学以致用、用以促学、学用相长,确保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能够入心入脑,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纪检监察干部必须把学好用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作为履行好监察职责的基本功,领会核心要义,把握具体规程,严格精准执行,不断提高执纪执法的规范化、法治化、专业化水平。”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陆川县纪委监委 庞玉妹)

 

 

编辑:杨意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