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安:做实做细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
今年以来,隆安县纪委监委在抓好案件查办的同时,通过抓责任落实、警示教育、建章立制、整改落实等措施,做实做细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一体推进“三不腐”机制,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截至6月,全县共开展“以案为鉴、以案促改”警示教育68场次,发纪检监察建议书2份,开展回访教育58次,完善制度13 项。
强化督促指导抓责任落实。隆安县纪委监委成立由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深化以案促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督促落实以案促改工作开展情况。县纪委监委机关各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和党风政风监督室等相关业务室,负责抓紧抓实案件剖析研判,为开展以案促改打好基础工作。同时,紧盯案发乡镇、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这个“关键少数”,压实单位党委(党组)的主体责任,发挥主导作用,及时制定以案促改工作方案,落实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各项工作。
用好典型案例抓警示教育。督促案发单位和受处分党员干部所在单位或原所在单位党组织有针对性地开展以案促改工作,严格落实“一案两同步三警示”的要求。“一案”即一个典型案件;“两同步”即在开展审查调查的同时同步启动以案促改工作,在下发处分决定的同时同步下发以案促改通知书;“三警示”即案发单位召开警示教育大会、领导班子召开民主生活会、违规违纪违法人员所在党支部召开组织生活会。采取一案一宣布、一案一剖析,一案一警示,深挖问题根源,以案为镜,引以为戒。让每一件典型案例都是一面警示教育的镜子,用身边的事照亮、教育身边人,做到入脑入心、受教明戒,达到“查处一案、警示一批、教育一片”的效果。
紧盯问题症结抓整改落实。把抓好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的整改作为重点,结合市委、市纪委关于落实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和国家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部署,重点抓好扶贫领域案件以案促改工作。要求涉案单位通过召开班子民主生活、党员组织生活会,让受处分人员在会上针对存在问题进行自我剖析、自我批评,其他与会人员就这一问题提出批评意见,案发单位党组织则是从案件中暴露出的问题深入对照查摆,以此为鉴、汲取教训,立行立改、应改尽改,确保同类问题不再发生。今年以来,所查结的17件扶贫领域案件均已落实以案促改工作。
注重源头预防抓建章立制。注重从典型案件中查找管理的薄弱环节和制度漏洞,找准病因、对症下药,切实从根本上解决问题。通过发纪律检查建议书、监察建议书,列出问题清单,明确整改要求,让发案单位对照查找问题根源,精准制定整改措施,强化制度、机制建设,着力做到“发出一份建议、完善一套制度、解决一类问题”的监督效果。(隆安县纪委监委 潘知胜)
编辑:林贵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