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川:做实以案促改 深化标本兼治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发布时间:2020年06月09日 17:21 打印

  2019年5月,桂林市公安局成功侦破灵川县境内以李某某为首的涉黑势力团伙涉嫌组织强迫妇女卖淫系列案,深挖彻查该案背后的“保护伞”,灵川县公安局原党委委员、副局长卢宝毅,海洋乡派出所原副所长文军,定江镇派出所原所长赵少华先后被桂林市监委指定采取留置措施进行审查调查。

  该案发生后,6月10日,灵川县纪委监委紧急部署公安系统警示教育大会,深刻剖析卢宝毅等严重违纪违法案件,给全县公安干警敲警示钟、打免疫针;同时,敦促涉嫌违纪违法的干警主动交待问题。在警示教育和政策感召下,短短10天内,灵川县42名公安干警陆续到县纪委监委主动交代问题,退缴违纪违法款共计180余万元。


  另一方面,在桂林市纪委监委的指导下,灵川县纪委监委综合考虑问题性质、情节轻重、认错悔错态度、退缴违纪所得等各方面因素,对主动投案、如实交代问题的公安干警,准确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依规依纪依法分类处置,其中,3人被双开并移送司法,31人受到党纪政务处分。

  因为涉案人数多、范围广,灵川县公安系统案的查办,在全县引起强烈的反响。案件发生以后,灵川县公安队伍士气低迷。重压面前,灵川公安系统性的政治生态如何修复?

  “办案的最终目的不是简单的处理几个人,而是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教育和挽救干部,督促建立完善制度、堵塞漏洞,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腐败问题。”灵川县纪委监委负责人表示。为此,该县纪委监委充分发挥案件查办的治本功能,全面部署公安系统以案促改工作,持续跟踪和关注公安队伍的修复和整改,着力在做好审查调查“后半篇文章”上下功夫。

 

  2019年8月27日,灵川县公安局召开以案促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县纪委书记到会指导要求以案为鉴,查问题、剖根源,深刻剖析案件发生的原因和危害,分析个性问题,揭示出思想滑坡、贪欲滋长等共性原因。在随后召开的民主生活会扩大会议上,县纪委书记再次给公安队伍立规矩、划红线,敲警示钟、筑防火墙,打预防针、注强心剂,明确表示要持续跟踪和关注整个公安系统的全面整改。

  在灵川县纪委监委的督促和指导下,灵川县公安系统深入开展全面从严治党治警暨“正风肃纪 严格执法”纪律作风专项整顿活动,将案件发生的5月定为“纪律作风整顿月”,并结合实际开展“每季一堂廉政教育课”和“每季一次警示教育”等系列警示教育活动。出台系列管理制度,制定和完善了《灵川县公安局会风会纪及会议落实制度》《灵川县公安局民警八小时以外自律管理规定》等制度,严格落实外出报备制度,加强队伍8小时以外管理,全面从严治警。


  灵川县纪委监委驻县公安局纪检监察组和县公安局党委积极运用“第一种形态”,充分发挥提醒谈话作用,及时纠正干警思想作风方面存在的偏差,激发工作热情和积极性,做到“小病”常提醒,“大病”难冒头,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有效地推动了民警纪律作风养成,筑牢拒腐防变防线。

 

  通过整顿,公安队伍完成了全面净化和蜕变,重新焕发了活力和战斗力。在2019年9月全市启动以八里街区域为重点的社会治安专项整治工作中,该县率先建成了全域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今年3月,全市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提升群众安全感满意度现场会在灵川召开。2020年第一季度灵川县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高达98.69%,创下历史最好成绩。

  “前半篇”是“后半篇”开展的前提和基础,“后半篇”是“前半篇”成果的巩固和扩大,前后衔接、标本兼治、惩治结合,深刻把握惩与治的辩证统一关系,扎实做好“后半篇文章”。灵川县纪委监委不断深化以案促改,在做实案件查办的“后半篇“文章上下功夫,充分发挥案件查办的治本功能,有效运用案件治本资源,以案促教、以案促改、以案促建,以案促政治生态的修复、净化和培育,确保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灵川县纪委监委 吴春秀  秦惠鲸竹)

 

编辑:廖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