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片·故事|清退违纪款 增强群众获得感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发布时间:2020年04月09日 17:02 打印

东兰县武篆镇纪委书记覃汉文(右一)将违纪款退还给武篆镇林乐村坡林队村民代表

 

    “感谢覃书记,谢谢镇纪委、党委和政府,为我们老百姓讨回了公道!”4月8日下午,在东兰县武篆镇纪委信访接待室,当我将被他人挪用的集体生态公益林补助资金3511.3元交到王士安、王告的手上时,两位群众代表紧紧握着我的双手感激地说。

   

  事情得从2019年12月26日说起。当天,武篆镇林乐村坡林队70多岁的王士安老人和王告队长到镇信访接待室,递给我一封群众联名举报信,反映原村委干部韦某雄侵占该队2008年度的队集体生态林补助资金问题。“十几年了,群众多次上访,上级部门也多次调查,但均没有结果,民愤极大,恳求镇纪委为民作主,及时调查处理,还群众一个公道。”王士安老人说。

   

  一封举报信,30多个鲜红的手指印......望着这封沉甸甸的举报信,直觉告诉我,其背后一定有着不为人知的故事和调查取证的艰难。

   

  “谁敢动群众的奶酪,我们一定会严查到底!”经镇党委主要领导审批同意后,我带领镇调查组成员,在县纪委的指导下,马不停蹄地上县城、下村屯,走访调查,查阅资料,调取凭证,锁定证据。经过层层抽丝剥茧,这个陈年旧案终于渐渐地清晰起来。

  原来,2006年—2008年三个年度,县林业部门均以“林乐村集体”的名义将坡林队的集体生态公益林补助资金每年3511.3元,拨入时任林乐村委干部韦某雄的个人银行账号。2006年、2007年度的补助资金,韦某雄领取后均用于村委公务开支。后来坡林队群众有意见,林乐村委便将2007年度的补助资金全额退还给坡林队群众,坡林队群众对2006年度的补助资金不再要求村委退还。但是,2008年度的补助资金,韦某雄取出后没有告知任何人,并立即将原来的账号注销,另外开设一个账号。10多年来,无论群众如何质问和上级部门如何调查,韦某雄都拿出新账号来,狡辩说没有收到过2008年度的补助资金。

   

   经过缜密的外围调查取证,当我把县林业部门出具的生态公益林补助资金发放记录、银行账户的流水查询单等等关键证据,一一摆在了韦某雄的面前时,他终于低下了头,声音低沉地说:“我错了,我愿意把挪用的资金全部退还。我对不起人民群众对我的信任!”韦某雄也因涉嫌违纪受到了立案审查。

   

  此件“陈年积案”顺利处理后,镇纪委工作进一步得到了群众的信任和支持,到镇接访中心反映问题的群众渐渐多了起来。针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尤其是村干部不作为、慢作为、假作为等影响群众获得感、幸福感的突出问题第一时间处理,及时果断斩断伸向群众“奶酪”的黑手,全力打通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东兰县武篆镇纪委  覃汉文 )

 

 

编辑:杨意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