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区:“一月一自查”深化拓展扶贫领域专项治理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发布时间:2020年03月24日 09:17 打印

  “高三、初三年级将于4月7日开学,建议教育局把本月的自查重点放在高三、初三学生控辍保学、扶贫政策落实以及疫情防控‘两案九制’和各学校开学前各项准备工作的检查上,督促各学校进一步加强校园管理,确保2020年春季学期开学安全。”近日,江南区纪委监委对扶贫责任单位“一月一自查”情况进行再监督,督促做好复学复课准备工作。


  2019年以来,江南区纪委监委联合财政局、人社局、教育局等14个部门和单位,开展“一月一自查”检查活动,压紧压实脱贫攻坚主体责任,强化各扶贫责任单位对本系统本领域的监管职责,扎实有序推进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


  “开展‘一月一自查’检查活动,有助于梳理本单位负责的扶贫工作,加深对工作的认识、了解和掌握。同时,纪委监委的同志一起参与监督检查,有助于传导压力,督促我们把工作做得更细更实。”江南区教育局相关工作人员说道。


  每月月初,各扶贫责任单位根据工作职责,确定当月自查主题,重点围绕教育扶贫、健康扶贫、危房改造、残疾人补助、民政补助、农业补助、产业扶贫、基础设施等制定自查方案,组织力量对确定的主题进行检查,并将检查情况、发现问题等形成自查小结报给纪检监察机关。纪检监察机关发挥“监督再监督”职能,不定期对各扶贫责任单位开展的自查工作进行再检查。同时,成立扶贫项目、扶贫资金和扶贫工作作风督查组,强化对扶贫项目、资金和工作作风的精准监督。


  据了解,2019年以来,江南区各扶贫责任单位对50个扶贫项目4840多万元扶贫资金进行“一月一自查”,发现问题85个。江南区纪委监委组织对农村危房改造、项目推进、低保等开展专项监督检查15次,排查扶贫领域问题线索44条,初核26件;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置129人次,查处扶贫领域案件27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6人,移送司法机关1人。


  “将扶贫责任单位的自查与纪检监察机关的再监督结合起来,压紧压实了扶贫责任单位扶贫工作的监管职责,保证扶贫工作有部署、有落实、有反馈、有结果。同时,也督促扶贫责任单位转变各自为战的工作模式,切实发挥扶贫专项治理工作的监督合力。”江南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南宁市江南区纪委监委  黄杰)

 

 

编辑:严雪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