邕宁区通报2起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典型案例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发布时间:2020年03月13日 10:11 打印

  1.邕宁区那楼镇那头村党总支部委员、计生专干苏建葵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2019年7月1日为该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的截止时间。然而,苏建葵因外出参加培训错过了截止时间,外出前也未委托他人办理,导致其个人收缴的78人参保费用合计17160元未及时上缴,相关群众无法参保。经相关部门协调,相关群众直至11月4日才得以补缴费用并成功参保。2019年12月,苏建葵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邕宁区那楼镇那务村党总支部副书记、村委主任陈光赛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2019年7月1日为该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的截止时间。然而,陈光赛未参加镇政府相关会议,也未注意收看镇政府发出的催促缴费短信通知,错过了截止时间,导致其个人收缴的43人参保费用合计8580元未及时上缴,相关群众无法参保。经相关部门协调,相关群众直至11月4日才得以补缴费用并成功参保。2019年12月,陈光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邕宁区纪委监委)

 

 

编辑:林贵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