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民政厅纪检监察组:“三紧盯”推进脱贫攻坚兜底保障工作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发布时间:2020年03月10日 10:23 打印

  3月6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发表重要讲话,驻自治区民政厅纪检监察组立即行动,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讲话精神,督促综合监督单位结合民政和残联的工作实际,紧紧盯住工作重点,提出工作要求,压实主体责任,履行监督首责,以严明的纪律要求推动监督单位党员领导干部履职尽责担当,以扎实有效的措施确保脱贫攻坚决战决胜。


  紧盯政策兜底保障。督促综合监督单位进一步部署社会救助兜底脱贫行动,加强特殊困难群体关爱帮扶,确保严格落实“单人保”政策。督促全面落实特困人员、孤弃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特殊群体救助福利政策,实现应养尽养。监督全面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政策,做到应补尽补。督促全面落实农村留守儿童、妇女和老年人关爱服务政策,做到应帮尽帮。截止今年2月底,全区纳入农村低保对象247.1万人,其中1至2月新增农村低保9.5万人;自治区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42.4万人,纳入低保40.6万人,占比95.7%。基本做到“应保尽保”、“应兜尽兜”,切实发挥了政策兜底保障作用。


  紧盯关键领域。紧盯扶贫攻坚“低保兜底”“残疾人两项补贴”“自治区残联六大扶贫工程”等关键重点领域,督促自治区民政厅、自治区残联切实摸清特殊困难群众底数、推动做好贫困人口就业创业、做好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衔接等,坚决克服疫情影响,千方百计增加收入,做好疫情防控与经济社会发展统筹推进工作。自治区残联充分发挥粤桂扶贫协作联系机制,积极帮助推荐有劳动能力的残疾群众外出务工,增加收入。自疫情发生以来,全区各级残联已组织4批次1000多人赴广东务工。


  紧盯低保资金投入。督促民政厅扎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困难群众兜底保障工作,明确将因患新冠肺炎或因疫情防控生活困难的家庭和个人纳入临时救助范围,对因患新型肺炎造成重大生活困难的,提高临时救助金额,最高救助金额5万元。提高乡镇(街道)审批临时救助金额,由2000元提高到4000元。确保受疫情影响的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保障,严格落实“应保尽保”“应帮尽帮”,坚决防止因受疫情影响致贫返贫。据统计,疫情发生以来,全区各级民政部门实施临时救助12146人次(含新冠肺炎患者23名),发放临时救助金1069.67万元。(驻自治区民政厅纪检监察组  雷思宇)

 

编辑:严雪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