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加强资金保障监督 筑牢疫情防控坚实后盾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发布时间:2020年02月27日 17:17 打印

  “疫情防控财政拨款要精准到位,补助资金标准要科学合理……”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驻南宁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主动尽责作为,在推动驻在单位党组落实落细疫情防控主体责任的同时,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切实加强资金保障监督,筑牢疫情防控坚实后盾。截至2月26日,全市已安排疫情防控资金2.56亿元。


  落实经费保障。坚持“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原则,加快疫情防控经费及时足额拨付,对急需的资金在第一时间完成审核审批和下达。据统计,从1月22日下达第一笔防控资金2500万元开始,截至2月26日,全市已累计下达疫情防控资金2.56亿元,其中,市本级下达1.02亿元、各城区、开发区下达1.01亿元、各县下达0.53亿元,确保疫情防控各相关单位都能及时用款。


  开通资金拨付绿色通道。对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救治所急需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请款,市财政积极协调开通资金拨付绿色通道,资金拨付人员时刻在岗,并与人民银行、代理银行、预算单位保持密切沟通,保证以最快速度将应急需求资金足额支付到位,紧急情况下允许预算单位账户或者财政专户先行垫支。截至2月26日,全市已累计办理疫情防控财政拨款1.51亿元,其中,市本级累计办理财政拨款3452.80万元、各城区、开发区累计办理财政拨款8191.46万元、各县累计办理财政拨款3412.46万元,主要用于购买防疫设备及物资、各疫情监测点后勤保障、防疫宣传等方面的支出,有效保障资金发挥最大效益。


  加强库款调度。制定疫情防控库款保障应急预案,对资金调度拨付、人员安排等做出具体部署。加大库款保障力度,优先调度和保障疫情防控资金拨付。加强对财政库款监测,密切关注各县区国库库款规模,每日安排专人统计各县区疫情防控拨款数据,对上级下达的疫情防控专项转移支付补助资金实行专项调度,确保全市疫情防控资金保障到位。


  “派驻机构既要全力支持配合驻在单位和部门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又要加强疫情防控资金拨付管理使用的跟踪监督检查,切实以监督实效保障疫情防控工作高效顺畅开展。”驻南宁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负责人说。(驻南宁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 刘冬年)
 

 

编辑:劳宛涓